人社部公布利好!2025年1月起养老保险新增一项津贴,你能受益吗

退休笔记 2024-10-28 09:55:37

人社部会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这项津贴待遇明确,从2025年的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项津贴待遇对于我们还没有退休的一些人群来说,会带来一定的利好。因为在过去是没有所谓的病残津贴,那么主要对于哪些人群会产生影响呢?

以往享受到病退的人,如果你以往是属于,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符合提前病退的条件,那么对于这部分人群也是能够去申请病残津贴的,只不过申请病残津贴,它有了新的规定,细分成了三类,我们具体就来看一下。

第1类,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的人

如果自己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在5年之内。那么所享受到的病残津贴,和自己之前提前病退所享受到的全额养老金,是一致的,基本上是没有差别,因为你的病残津贴的组成就是根据你个人基础养老金,还有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个人过渡性养老金组成,所以说对于这部分人的影响几乎是不存在的。

第2类人群,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如果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够享受自己的全额养老金了,只能够享受基础养老金的待遇,虽然我们都知道基础养老金的待遇,占有养老金的绝大部分大约是2/3左右,但是剩余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个人过渡性养老金都是无法享受的,原则上来讲,对于这部分人群确实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第3类人群,养老保险累计年限,不足退休条件的人群

如果在过去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比如说没有达到15年,是不能够去提前病退的,但是现在就算自己养老保险的累计年限不到退休条件,也能够享受病残津贴,他只不过规定了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人,病残津贴的支付期限是12个月,每多缴纳一年的养老保险,在这个基础上又能够增加三个月的病残津贴,以此类推。

实际上这一类人群的变化和受益是最大的,因为在过去不满足退休条件,是不能够去提前病退的,但是现在即便不满足退休条件,也可以适当的享受到病残津贴,可以有效缓解这一部分,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群的经济压力和负担,所以这个变化对于这部分缴费年限不足的人群,来讲,是有一定的好处。

如何认定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这个是非常关键的?并不是我们大家想象当中的,随便去医院做个身体检查,自己就属于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实是没有这样简单的。因为必须由人社部门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出,自己的身体条件,确实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才符合领取病残津贴的条件,而且根据办法的规定,省级人社部门还要建立相应的劳动能力复查的鉴定机制,如果复查出的结果不符合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很有可能也会造成停发病残津贴待遇的情形,这是需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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