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不幸去世,4岁孩子继承百万房贷,银行:每个月还6000元而已

东皓爱小猫 2023-08-05 16: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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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似乎认为“父债子偿”、“子债父偿”是理所当然的。然而,在现代社会中,个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是否仍然适用于“父债子偿”、“子债父偿”这一观念值得商榷。

一个刚刚断奶的孩子本应该能够无忧无虑地成长,然而因为父亲的去世,他变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

更为困难的是,他还不得不面对每个月高达6000元的房贷负担。孩子的母亲对于继承贷款一事心存疑虑,因此她咨询了多家相关公司,希望能够弄清楚情况。

然而,令她感到失望的是,在她探询时,对方居然只是淡淡地说:“一个月不就六千而已,有必要那么在意吗?”

梁女士是一个典型的早婚族成员,在19岁那年,由于与父母发生争执,她决定背起行囊前往广东打工。在工厂里,她结识了比自己大十岁的付某,当时付某是一名班长。刚开始,梁女士对付某的出现并没有产生太多感触。

然而,与付某相处后,梁女士逐渐发现他是一个温暖体贴的人,对她关怀备至,很快就征服了她的心。尽管如此,梁女士的父母坚决反对他们的婚事。他们担心两人的年龄差距较大,同时也认为付某这么大年纪却一直未婚可能存在问题。

梁女士不顾父母的反对,仅仅相处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就与付某领取了结婚证。然而,当她随着付某回到他的老家后,才意识到自己遭受了欺骗。付某家中一贫如洗,还有两位长期卧病在床需要照料和养活的老人。婚后的生活充满了苦涩,事实如此残酷地打破了之前她对爱情的幻想。尽管如此,梁女士已经来不及后悔了。

直到结婚后,通过邻居的暗示和言谈间,梁女士才知道付某原来曾经结过婚,然而对方因为无法忍受他那样的家庭环境,最终选择了离开。

此外,付某的脾气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不再像以前那样温柔,反而经常因小事对梁女士发脾气。然而,梁女士并没有逃离的机会,因为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而在怀孕期间,她自然无法继续从事工厂的工作。

由于两人经常发生争吵,美好的时光并没有持续多久。当孩子两岁时,付某和梁女士结束了婚姻关系,小付由父亲付某抚养。离婚后,梁女士不再回忆年轻时的"荒唐"时光,似乎想要逃避她年少时的冲动和错误决定。然而,令人意外的是,愚蠢似乎没有尽头,因为总有更加愚蠢的事情发生。

梁女士原本以为事情已经结束,然而某天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得知付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去世了。现在,她的儿子失去了父亲的照顾,只能再次转归梁女士来抚养。

虽然母子二人相处时间不多,但梁女士浓烈的母爱使得他们之间的关系逐渐亲近起来。就在梁女士和小付的生活渐入正轨,小付逐渐从失去父亲的阴影中走出时,一封来自银行的信件却再次让他们艰难的生活再度陷入低谷。

原来,在付某还活着的时候,他曾贷款购买了一套位于学区的房子,每月需要偿还高达6000元的房贷。然而,付某去世后,梁女士的儿子成为唯一的继承人,因此必须承担这笔巨额的房贷。

一个年仅六岁的孩子显然无法承担还款责任,因此这个还款责任转移到了小付的法定监护人,也就是梁女士的身上。然而,梁女士表示她每月的薪水仅为两千多元,只够应付日常开支,难以承担每月六千元的贷款还款。银行工作人员随后警告称,如果逾期情况严重,可能会涉及法律责任。

这种情况让韩某非常焦虑,甚至考虑要退房。开发商向韩某表示可以考虑这个方案,甚至提到可能会退还一部分已支付的房贷款项。本应该是顺利解决的事情,结果却意外地产生了新的问题。本来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梁女士办理了相关手续,前来与开发商办理退房手续。

然而,开发商却在这时告知梁女士,付某还有一个女儿。这名女儿是付某与他离婚的前妻所生,因此她也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梁女士对此表示惊讶,她从未听说过付某还有一个孩子,更不知道付某曾经有过一段婚姻经历。

在整个房贷纠纷过程中,这位付某的第一任妻子从未参与,也没有受到银行方面的干扰。然而,现在她却要分走原本应该归儿子所有的遗产。

与梁女士不同的是,付某的第一任妻子在发现自己怀孕后并没有选择在婚姻存续期间生下孩子。相反,她继续与付某办理了离婚手续,使得孩子在离婚后出生,她独自肩负起抚养孩子的责任。

在与银行进行了解后,韩某得知他需要进行公证,以证明小付是唯一的继承人,从而能够顺利办理房产退房手续。

然而,目前韩某仍在与付某的前妻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因此,银行联系了梁女士和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协商。梁女士表示,她和儿子小付根本没有还款能力,但又不愿意放弃继承权。

在法庭审理中,梁女士不断强调付某的第一任妻子所生的女儿并非婚内所生,希望能为儿子争取到完整的继承权。根据遗产继承法,付某的直系亲属享有第一继承权,这包括儿子和女儿,他们在继承权上享有同等地位。此外,这处房产是在离婚后购买的,与梁女士无关。

由于付某与两名前妻都已离婚,根据继承顺序,付某的子女有权继承他的房产和贷款。在法院对此案进行调查和审理后,判决房地产开发商将付某支付的房屋首付款退还给他,银行终止刘先生之前签订的贷款协议。

购房首付款将平均分配给刘先生的两个子女。最终,梁女士将争议带到了法庭,然而她依然没有获得她所期望的赔偿。这个案例再次证明了世界上并不存在免费的好处,也提醒人们不要幻想着能够钻法律的漏洞。

因此,我们不应该一味地认为继承遗产就是一件好事。实际上,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可能会继承巨额债务,就像我们案例中的小付一样。他只有4岁,却要背负每月6000元的房贷。有时候,明智的人生选择也包括学会适时地放手财富。

1 阅读:1640
评论列表
  • 2023-08-05 17:47

    不想还,可以把房子卖了啊!你是不是觉得人死了房贷就不用还啦?白嫖一个房子?

    键盘在手 天下我有 回复:
    你好聪明哦[得瑟]
    木木夕 回复: 键盘在手 天下我有
    哎!可能你不明白我的意思,还是跟你解释一下吧,我的意思不是说法律不给卖,而是说房子没那么容易卖,挂网上一两年也未必卖得出去,特别是现在这种环境下。你可能会说降价卖呗,降点可能作用不大,降太多谁又舍得呢,叫你把你的房子半价卖你卖吗?这就是我说想就能的意思了,如果你还是没看懂那也没办法了[呲牙笑]
  • 2023-08-05 19:48

    4岁的孩子如果没有还,会不会变成老赖

  • 2023-08-05 18:07

    从此没有了快乐的童年[静静吃瓜]

  • 2023-08-05 18:11

    扯蛋

  • 2023-08-05 19:10

    没脑子的女人,不听老人言活该被骗![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 2023-08-06 15:42

    没见识被骗,太多了[得瑟]

  • 2023-08-06 16:27

    好一个6000元“而已”!

  • 2023-08-05 18:29

    放弃继承就好了

    用户17xxx31 回复:
    还不想放弃,这就难办了
  • 2023-08-06 09:39

    小编偷换概念啊。[笑着哭][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