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逆行狂扇男子十几耳光被拘:人狂成三种样子,必有灾祸

北方看青木 2024-08-30 15: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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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狂有雨,人狂有祸,这话说的一点都没错。

前两天,青岛逆行追尾还打人的女子,终于等来了属于她的惩罚。

当天,该女子开着一辆白色路虎车,在青山村的观景台逆向行驶。

视频中能看出,路上车很多,因为正常行驶的男子林某没给她让行,导致该女子追尾前面的大巴车。

这事,原本是女子自己的错误,逆向行驶还追尾,和别人有什么关系。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该女子怒气冲冲从车上下来,径直来到男司机车前,打开车门,上去就开始抡巴掌。

十几个耳光下来,男司机满脸都是血。

男司机一下都没还手,该女子一边打人,还一边叫嚣:“我逆行怎么了?我打你怎么了?你报警啊。”

随后,开车扬长而去。

当地警方接到报警后,将打人的女子王某抓获,并根据相关法规,对王某作出如下处罚: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

02

网友看到这个处罚后,都认为惩戒力度太轻了。

违反交通法,打人流血,医药费、检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女子有错在先的前提下,这些处罚的确不重。

也有人说,这个通告可能只是公安机关对女子的处罚,至于被打的男子和女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可能会私下处理吧。

如果是这种处理方式,相信大家还能接受,十几个耳光打下来,满脸都是血,1000元轻描淡写就能把这事翻篇,我不太相信。

事情到底如何公平解决,咱们都是局外人,看不到结果。

但如果被打男子和女人真的需要私下解决,我希望这个男人可以硬气一点。

不耍无赖,但该做的检查,一项也不要落下;该要的赔偿,一点也不要松口。

这样做,并不是贪心,而是有些恶人,如果不让他们尝点苦头,他们还真以为自己能为所欲为。

03

从女人选择逆行开始,针对她的惩罚罗盘,已经开始运转。

不是不报,时间未到,有些惩罚,只是早晚的问题。

青岛女子打人的事件,让我想到很多类似的事情,总结他们的结局后,你会发现,人狂成三种样子,必有灾祸。

第一种:无视交通法规,天下任我行。

河北骑行被车辗压孩子的父亲,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出事之前,已经有人好心劝导过,马路骑行不能无视骑行规则,要安全第一。可这位父亲,无视对方的好意,结果酿成悲剧。

第二种:错把平台当本事。

当年,反诈老陈火了以后,离开体制。原本他以为属于自己的广阔平台来了,可打脸来得也快。结果,短视频收益并不理想,老陈开始竞聘协警。

第三种:把国家给你的权力,当作自己的私利

最有名的案例,就是那句“我爸是李刚”。在河北大学新区超市前,开车撞人后,不但不悔改,还口出狂言:“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

结果,被判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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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大师曾仕强告诫世人:“没有人害得了你,也没有人救得了你,一切都是自作自受!”

俗话说得好:“跌得重的,往往是爬得高的;死得惨的,常常是抖威风的。”

世间万物,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规矩要遵守。

有些人,得到了一根鸡毛,就以为拿到了生杀大权的令箭,藐视一切,肆意妄为。

人生路漫漫,千万别猖狂。你猖狂得一时,却猖狂不了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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