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场,带量采购新趋势

川琪姐 2024-07-18 08:32:59

集采药品加速进入三大终端——零售药店、民营医院、村卫生室。

集采覆盖主体扩大

药店、民营医院、村卫生室

集采参与主体扩围继续。

7月15日,国家医保局发布消息,7月4日-5日,国家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子海带队赴贵州、广西调研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有关工作,施子海指出,要大力推进集采药品进基层,积极鼓励引导集采药品进药店,创新探索药店参加集采的有效方式,持续扩大集采覆盖面。

自2018年“4+7”带量采购以来,公立医疗机构一直是集采的参与主体,而零售药店、民营医院、村卫生室的参与度并不高。

不过,集采覆盖更多药品终端的风越吹越大。此前,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区域协同 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提出要鼓励村卫生室、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参与集采。

推动村卫生室、民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拥抱”集采,地方已有动作。

近期,业内传出一份关于征求《江西省集采药品“三进”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拟在江西全省范围开展集采中选药品“进零售药店(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单体药店)、进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站)、进民营医院”行动。

至于具体药品,江西省医保局负责从在其已落地执行的国家和省级组织集采中选药品中,统一发布《江西省集采药品“三进”行动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动态更新。各设区医保部门负责从《目录》中确定辖区内集采药品“三进”行动的产品,原则上不少于100种,参与单位可自行选择,并实行动态调整。

据不完全统计,除江西外,至少在山东、江苏等地已推进“集采药进药店”。

零售药店、村卫生室、民营医院三大主体在整个医药市场的份额占比不容小觑。

根据数据,2022年在三大终端六大市场销售额近1.8万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公立医院终端、零售药店终端、公立基层医疗终端市场占比分别为61.8%、29%和9.2%;若加上未统计的民营医院、私人诊所、村卫生室的市场,目前中国药品终端总销售额已超过2万亿元。

作为集采未中选药品的“自留地”,如果集采中选药品大规模入主零售药店、村卫生室、民营医院,公立医院之外的药品市场或将进行新一轮的洗牌——可以预见的是,不同于集采未中选的原研药,集采未中选的仿制药,将面临价格竞争/市场丢失的压力。

不过在一次民营医院调研中,一位院长曾对赛柏蓝指出,为保留医院用药的更多自主性,一些民营医院并未主动参与带量采购。当然也有民营医院有不同的考虑,不少民营医院也希望借助“性价比”更高的集采药品吸引患者,并积极参与到带量采购之中。

零售药店面对带量采购药品也有多重思考,核心聚焦在利润下降、客流上升之间的平衡问题。

从既往政策看,部分地区允许参与集采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中选价格基础上加价不超过15%,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由患者支付。

国家医保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已经提到,参与此次采购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允许在中选价格基础上适当加价。

迫于集采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成本压力,适度的加价政策更受零售药店的欢迎。2024年,面临医保飞检、价格治理,门诊统筹政策之后的基层医疗机构分流,零售药店面临的市场不确定性加大,集采药品进药店摆在面前,零售药店走到了一个抉择的路口。

集采品种继续扩围

新批次国采、重点省际集采将开启

2024的带量采购明确释放纳入更多品种的信号。

《关于加强区域协同 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提到,积极推进2024年集采扩面——到2024年底,各省份至少完成1批药品集采,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含参与联盟采购)药品数累计达到500个以上。

同时,国家医保局明确提出要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进入7月,第十批国采的关注度持续上升。截至目前,米内网数据显示,至少有144个化药品种满足5家及以上企业的入围条件。

2024上半年,胰岛素专项国采接续顺利收官,多省正在推动接续结果落地,此外,以上海、江苏、河南、广东为主牵头开展的国家组织集采药品联盟接续采购等均陆续开展。

从国家医保局划定的2024全国联采重点来看,包含湖北牵头开展新批次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和第一批全国中成药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山东牵头开展中药饮片联盟采购;河南牵头开展国家组织集采品种的可替代药品联盟采购;三明联盟开展肿瘤和呼吸系统等疾病用药集采。

进入2024下半年,新一批的中成药、中药饮片,国采可替代药品、肿瘤和呼吸系统等疾病用药将陆续迎接大规模的省际集采。

国家医保局表示,将在集采品种选择上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扩围力度,减少国家和地方集采品种间交叉重叠,做到互为补充。

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牵头开展全国联采,重点覆盖未过一致性评价的化学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聚焦采购金额大、覆盖人群广的临床常用药品和耗材“大品种”,以及国家组织集采品种的临床使用可替代或相关配套的药品和耗材。

同时,带量采购进入第七年,规则合理、中选结果执行、投标规范不断被强调。

日前,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司长丁一磊在中国医疗保障举办的会议上分享“推进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时提出,对不同投标主体一视同仁;防范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的上市许可持有人(B证企业)风险。

2024下半场,集采的故事继续。

附:符合申报条件企业数达5家及以上且未纳入集采的化药;数据统计截至5月13日;数据/图片来源:米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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