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一商户2014年至2023年销售数据被税务稽查罚款829万元

史海峰 2024-09-12 03:35:32

根据您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该商户因在2018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存在严重的偷税行为,被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处以高额罚款。以下是对该案例的详细分析和总结:

一、案件概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R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税二稽罚﹝2024﹞8号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2月2日罚款金额:8,295,571.14元(折合829.557114万元)违法行为类型:逃避缴纳税款处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二、违法事实销售平台与经营情况:商户在天猫平台上设有两个旗舰店,分别销售核桃、冰糖等商品。经营收款方式主要为支付宝收款。偷税行为:商户在2018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通过收入未全额转入对公账户、在账簿上少列收入、未足额申报电商平台销售收入等方式,少缴了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及企业所得税。经查实,商户在此期间少缴的税款总额巨大,包括增值税3,209,762.5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99,184.40元、印花税8,400.20元及企业所得税4,878,224.03元。偷税比例与态度:商户在2015年至2023年3月期间的偷税比例极高,平均偷税比例达到99.87%,最高甚至达到100%。在检查过程中,商户表现出不配合的态度,增加了税务稽查的难度。三、法律依据与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特别是关于偷税行为的定义和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处罚决定:对商户处以少缴税款1倍的罚款,即8,295,571.14元。责令商户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改正偷税的违法行为。四、启示与建议合法合规经营:电商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确保所有销售收入均如实申报并缴纳相应税款。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税务管理制度,确保收入、支出等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积极配合税务检查:在税务检查过程中,企业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和信息。及时整改与纠正:一旦发现存在税务问题,企业应立即进行整改和纠正,避免问题进一步扩大和加重处罚。

总之,该案例再次提醒电商企业要高度重视税收合规问题,加强内部管理和税务风险防控,确保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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