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主忽必烈颁布了一条诏令

另类评说 2024-10-15 11:41:08

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四月,蒙古主忽必烈颁布了一条诏令,军队里所俘获的儒士,一律听任他们掏钱赎回自己的平民身份。

这道诏令的颁布,是有其特殊背景的,那就是当时淮河一带,蜀地的士人被蒙古兵俘虏之后,全都被作为奴隶对待。翰林学士高智耀因此对忽必烈说:“将儒士作为奴隶,自古以来都没有这样的事儿。陛下刚刚表示要以古代治理天下的方法为准则,所以应该破除这样的做法来推动天下风气的改变。”忽必烈听从了他的建议,命令地方上的各级政府对这类人进行甄别,最后被确认的有数千人。(清毕沅《续资治通鉴•宋纪》)

蒙古族作为马上民族,骁勇善战那是不用说的,但是,下得马来治理国家却是他们的短板。对于这一点,忽必烈早就有十分清醒的认识。所以,还在他作为“藩王”的时候,就广泛结识了不少中原文士,努力熟悉与了解汉地的情况,以至于在他的王府中,聚集了一大批以汉族为主的知识分子。这其中,最有名的大概是这样三人:窦默、姚枢和僧人子聪(后赐名刘秉忠)。其中的窦默为忽必烈讲解三纲五常、正心诚意之说;姚枢为忽必烈讲解儒家治国平天下之道;僧人子聪则为他出谋划策。

在忽必烈成为蒙古主(蒙古帝国的皇帝)之后,对于汉人的社会地位又有新的认识,仿效金朝的做法,在用人方面先女真、次渤海、次契丹、次汉儿,并将分全国居民为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四等。这样的做法当然不太厚道,有“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之嫌。但是,在国家治理方面,他依然更多采用地“汉法”,沿袭了唐、宋以来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并在原来的基础上有所改进和发展,这又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相对于蒙古民族,汉民族在这诸多方面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是忽必烈这样的少数民族领袖不能不借鉴与学习的。

然而,与此同时我们不能不说的是,对于蒙古军队所俘虏的儒士,忽必烈允许他们赎回平民的身份,无疑是十分明智的:这些人,都是掌握了一定的文化知识的专业人士,而建设国家,需要他们的知识与智慧。反过来说,把他们扔在奴隶之人中,一方面是对人才的极大浪费,另一方面也可能让这些建设国家的积极因素变成消极因素——尽管这时的他们虎落平阳,丧魂落魄,但他们的能量你决不能小视;或者说一旦有合适的时机,他们是有可能成为掀翻朝廷的反叛力量的虞翼甚至核心的:纵观中国历史,哪个造反者的身边,没有几个落魄的读书人?而落魄文人黄巢更是险些得了天下。

让这些儒士赎回自己的平民身份,让他们得以回归社会,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无疑可以平复他们的心绪,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与此同时,也可以让他们为国家的社会治理贡献自己的力量。因此,忽必烈的“听赎为民”不仅充满人性,也充满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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