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任期还没开始,美国已经有人谋划特朗普再战2028,这可能吗?

随波荡漾的漂流瓶 2025-01-08 20:08:33

尽管距离特朗普政府的第二任期开始还有十几天,但华盛顿早就开始讨论他连任第三期的可能性。

“非连续任期美国总统”是否不受任期限制?

去年12月15日,特朗普政府第一任期的首席战略官史蒂夫·班农在纽约“年轻共和党人俱乐部”的年度聚会上发表演讲,引用了与特朗普下届总统关系密切的律师迈克·戴维斯的观点,称“美国宪法中限制总统任期为两期的条款,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适用于非连续就任的总统”,并说道:

“如果美国宪法没有明确规定,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在2028年再次推举特朗普呢?你们准备好了吗?特朗普2028!让我们这么做吧!”

顺便说一下,美国宪法在起草时并没有规定总统任期的条款。自美国开国元勋乔治·华盛顿拒绝连任第三届并退休以来,美国总统的任期一直遵循着两届的不成文规定。后来,在美国第32任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时代,为了应对“大萧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他例外地被允许连任四届。罗斯福总统去世后,美国人认为“还是应该谨慎对待总统连任”,因此在1951年,美国制定了限制总统任期的美国宪法第22修正案。

其第一项规定如下:

“任何人不得被选为总统超过两次。如果其他人在总统任期中担任总统职务超过两年,则该人不得被选为总统超过一次。(以下省略)”

简单来说,就是“任何人都不能被选为总统超过两次。如果总统因死亡等原因辞职,继任者在前任剩余的任期内担任总统职务超过两年,则继任者最多只能再连任一届”,但宪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不适用于非连续任期的总统”或“适用于非连续任期的总统”。

例如,1963年11月遇刺的约翰·肯尼迪总统只剩下大约1年2个月的任期,因此继任的林登·约翰逊总统不受此限制,理论上他可以担任肯尼迪总统剩余的约1年2个月任期加上自己的两届任期共8年,即总共9年2个月的总统职务。(实际上,约翰逊总统在1968年的选举中并未参选)

大多数美国宪法学者认为,“总统寻求连任超过两届的第22修正案的漏洞不存在”(据美国自由派网站《Huffpost》去年12月17日报道),但“没有写明的事情可以通过讨论来决定(unwritten rules can be open to debate)”似乎是美国式的思维方式,因此像班农这样的解释好像也能被接受。

“宪法会议”这一“王牌”

当选总统特朗普似乎对这种动向也并非漠不关心,在去年12月13日与共和党众议院议员团的会议上半开玩笑地说:

“关于下届选举,除非你们采取一些行动,否则我不会参选。除非你们说‘他(特朗普)还不错。(为了连任第三届)我们需要为他考虑一些事情’,否则我不会参选。”

至于所谓的“一些事情”,最近出现了一种想法,即直接修改宪法。

根据美国宪法第5章的规定,要提出宪法修正案,需要在参众两院分别获得三分之二的赞成票(美国宪法第5章)。在特朗普第二任期下,共和党在参众两院仅勉强占据过半数,因此这是不可能的,但第5章中还接着有如下条款:

“或者,如果三分之二的州立法机构提出请求,则必须召集宪法会议以提出修正案。”

本次选举结果显示,在美国50个州中,有28个州的议会由共和党控制,18个州由民主党控制,4个州持平。因此,通过地方议会工作,有可能汇总三分之二州的请求,或者在两年后的中期选举中实现,因此民主党方面对“宪法会议”感到危机四伏。(据美国新闻网站“DNyuz”去年12月16日报道)

总之,特朗普作为美国历史上第二位实现二进宫的总统已经成为事实。至于特朗普还会不会、能不能再战“特朗普2028”,谁也无法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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