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一瓶雪碧意义何在?

真诚老玩好 2024-09-24 02:08:36

2024年9月22日,盐城市大丰区法院预告拍卖一瓶雪碧汽水,起拍价4.02元,市场价6元。

将要拍卖的雪碧汽水,2024年10月6日开始拍卖,目前无人报名。

从图中可以看到,起拍时间是10月6日,标注限自提,不支持邮寄。目前无人报名。

如果不是有人为了吸引别人眠球,我估计永远也无人报名。

雪碧汽水的主人,是注册资金上千万人民币的企业。

《今日头条》截图。

根据相关法律规,公司破产后对无形资产或相关财物实行拍卖,既然是法院作出的拍卖决定,在法律程序上肯定可以,但问题是一瓶市场价仅6元人民币的雪碧能拍多少钱呢?既然是拍卖,拍卖费总要交吧?扣除拍卖费能剩多少钱呢?我估计为拍卖这瓶雪碧法院相关工作人员文件、纸张、打印等等相关的公务花费可能永这不止6元人民币。

当然是拿着国家工资,做事可以不计成本,也无人心痛国家公务费的浪费?

我不得不说这样的拍卖完全是作秀。不知道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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