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签收法院邮寄的离婚判决书并不能使判决书不生效。以下是冠领律所具体分析:
一、判决书的生效条件第一审判决:地方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当事人需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之内提起上诉,若在规定期限内未提起上诉,则原判决生效。第二审判决: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该判决在做出时即生效。二、判决书的送达方式及效力送达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送达判决书有多种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如果对方不签收,法院可以采用其他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法院可以直接将判决书送达给对方,如果对方拒绝签收,法院工作人员可以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情况,视为已送达。留置送达:如果直接送达时对方拒收,法院可以将判决书留在对方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同时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原因,这也被视为已送达。邮寄送达:法院也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将判决书送达给对方。如果对方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或收发室工作人员签收了该法律文书,那么这也被视为已送达。公告送达:在对方下落不明,或者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发出公告。公告发出后经过60天,即视为已送达。送达效力: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送达,只要判决书被有效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对方拒绝签收并不影响判决书的送达效力和法律效力。三、拒签判决书的法律后果如果当事人拒绝签收法院邮寄的离婚判决书,法院仍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送达,并视为已送达。当事人未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的,判决书即生效。一旦判决书生效,婚姻关系即被视为解除,其效力等同于离婚证。
因此,拒绝签收法院邮寄的离婚判决书并不能使判决书不生效。当事人应当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