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阿勒泰》有太多喜欢的场景,但最喜欢的一段情节是三个小姐妹文秀、托肯、库兰结伴去参加婚礼舞会的整个过程。
在这个过程里的很多个瞬间,都让我从灵魂深处发出“这世界有女孩子真好,这世界还好有女孩子”的感叹。有很多个瞬间鼻头一酸,泪水在眼圈里打转,但嘴角却上扬的老高,这就是所谓的被治愈到了吧。
托肯和库兰邀请文秀参加婚礼舞会,说的那么自然,那么肯定,那么心无芥蒂,这多美好啊!她们之间如果要起矛盾,那自然是可以有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不管从价值观还是生活习惯上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文秀就很不认同苏力坦关于托肯改嫁去母留子的做法,文秀爱吃的木耳托肯也是碰也不想碰。当然也可以有“城里人”和“自然人”之间的矛盾。文秀作为过有城市生活经历“有点见识”的人,很容易做出“高人一等”的姿态,就像张凤侠嘱咐过她不要有居高临下多嘴指点人,改变人家与世界相处方式的自以为是。比如一开始文秀跑到各家去要账,全然不知道在阿勒泰有一套属于自己的生活法则,钱与物的运行规律。她们之间还可以有资深原住民和外来户之间的矛盾。就好像转学生,跳槽打工人,总之每一个想要融入早已经形成既定圈子的新人,都或多或少经历过来自“老人”的审视、指点和排挤。总要做点什么去打破新旧之间的壁垒,去用物质或者精神投诚,渐渐把自己打磨成旧人,再共同发起一轮对新人的循环往复。那是轻则虽然不能怎么样但也不很舒服的不自在感。重则的话,身心俱疲,要人性命也不是没有可能,不然校园霸凌和职场霸凌怎么会越来越甚嚣尘上。她们还可以有个人对个人的“不喜欢”。当库兰第一次接触文秀,就是文秀去问库兰父亲收账,还管人家叫“狗熊”。如果之后她们两个互相看不顺眼,似乎也在情理之中。而托肯老公在当地公认是因为在文秀妈妈开的小卖店喝了酒才冻死在公路上,硬凹下来她俩也和“杀夫之仇”沾亲带故。矛盾总是有想象空间,只要肯扩展总会边界无限地找到不喜欢一个人的理由。但是,这三个人完全没有结下梁子,顾及“私仇”,反而不打不相识成了好朋友。托肯和库兰真挚地接纳了文秀,给她讲当地的风土人情,讲吃的肉,咬的牙胶,用的香皂,还有婚礼舞会上男人们刁羊,女人们起舞……文秀身上也没了城里人的“架子”,全身心地投入到自然之中,投入到生活本身之中,去好奇,去体验,去融入。当库兰把自己的裙子借给文秀穿,帮她打扮地漂漂亮亮的时候,很美好,那是一种没有比较之心只有分享的快乐。尤其是裙子破了一点点,真是破的恰到好处。给予的人不在意把破的东西借给别人而遭翻白眼,接受的人不在意拿了破的东西而觉得对方是故意为之,害自己出糗。没有什么高下贵贱,没有恶意揣测,只有快乐地奔赴舞会的期待。一路上三个人走走停停。有时候她们一起吐槽男生们一大早就开始刁羊比赛,一群人围着一个羊皮叼呀叼,有什么好抢的,但是并不妨碍她们对男孩子的喜欢欣赏,对成为新娘子的向往……托肯缕缕受到婚姻的挫折,在看到巴太的瞬间仍然会说“最帅的我的小叔子”。那不单单是女性对男性的包容和欣赏,是她们对世间万物美好的欣赏和向往。有时候托肯找来当地才会吃的一种松胶牙胶,她会分享给文秀,说可以当泡泡糖吃,告诉她怎么去咬,不能用前面,要用侧面,还说这个东西对牙齿好,看她的牙多白。文秀就有样学样去尝试,学习着这些书本上课堂上老师不会教的知识,享受来自大自然的馈赠。有时候文秀碰到了野生鲜木耳,她也会兴奋地叫住姐妹,说要采一些带去婚礼送给大家吃。托肯说大家不会吃这个东西,只吃牛羊肉,让她自己吃就好。然后从袋子里拿出自己的刀子递给文秀去采摘木耳。她们互相分享,也互相尊重,让我想到了一个特别美好的词汇——君子“和而不同”。她们一起采野花戴在彼此头上,采野草莓放在篮子里,一起休息时席地而坐,一起赶路时牵手奔跑。对比一群刁羊的男孩子,打成一团争个输赢的男人们,真的好喜欢这三个对自然万物都充满爱和生命力的女孩子。我当然知道,在短暂的舞会过后,托肯依然要为离婚再婚而努力抗争,库兰要回去替父亲放羊,或许不久的将来嫁做人妇,走上和托肯差不多的人生轨迹,文秀的写作前景渺茫,人生前景亦是未知。她们终将奔向各自的生活。那些繁杂的冗长的日复一日没有什么波澜更谈不上惊世骇俗的生活。她们不会被写进历史,如果没有李娟的书,很多人不会知道阿勒泰,更不会知道在广阔的草原上那些如杂草一般生长又枯萎掉的女孩子们。托肯、库兰和李娟,就是普普通通的女孩子,不算特别漂亮,更没有光鲜背景,她们学历不高,托肯甚至没读过什么书,库兰似乎只上到中学,就连文秀也不过是高中而已,似乎不算是世俗价值体系里的优质和成功。但在自然的大地上,在夏牧场的阳光下,她们笑容灿烂,如此淳美。她们不争不抢,动静皆宜地和脚下的大地,身后的蓝天融为一体。她们让我看到,人与人之间相处,从心而发的接受包容和饶有兴趣。她们让我承认,没有所谓的大多数,没有所谓的必须和应该,没有理所当然的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她们用平淡的日常,用生命中最普通的一天教会我,什么是“再颠簸的日子,也要闪亮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