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雅高速惊魂一幕:“老头乐”逆行惨剧,律师呼吁理性归责

杨杨随心趣事 2024-10-17 19:36:37

10月12日,四川成雅高速上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交通事故,一辆被俗称为“老头乐”的低速四轮电动车无视交通规则,冲闯道闸后逆行而上,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惨烈相撞,导致“老头乐”车内两名乘客不幸丧生。这起事故不仅夺走了两条鲜活的生命,也再次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交通安全与责任划分的深刻反思。

据四川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发布的官方通报,事故发生在G5京昆高速公路(成雅段)1882公里+300米处,时间定格在当天上午8时左右。74岁的杨某安,无证驾驶着一辆无牌“老头乐”,载着55岁的韩某容,从蒲江东收费站强行突破道闸,闯入了这条高速动脉。随后,在雅安至成都方向的最左侧车道上,他们逆向行驶,与迎面而来的杨某(30岁)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了不可挽回的碰撞。事故现场惨不忍睹,两人生命戛然而止,两车严重受损,这一幕成为了所有人心中难以抹去的阴影。

“老头乐”上高速的现象并非孤例,多地交警早已发出警示,明确这类车辆因安全性能低、驾驶者多为老年人且缺乏专业培训,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严禁上高速。然而,总有人置若罔闻,以身试法,最终酿成惨剧。此次“老头乐”高速逆行事件,不仅是对生命的极端漠视,更是对法律威严的公然挑战。

关于事故后续的责任划分,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的胡磊律师在接受极目新闻采访时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胡律师指出,机动车驾驶员是否承担行政责任,直接关系到其是否可能面临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追究以及民事赔偿责任的确定,因此,准确界定交通事故的行政责任至关重要。他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禁止进入高速公路。本案中,“老头乐”驾驶人明知故犯,强闯高速并逆向行驶,其行为已严重违法,过错责任显而易见。

胡律师进一步指出,在类似案件中,有时会出现交管部门因机动车未尽到观察义务而判定其承担一定责任的情况,这种“苛求”机动车的做法,他并不认同。他认为,责任划分应基于事实,遵循“谁错谁担责”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他呼吁社会各界应理性看待交通事故,避免情绪化归责,共同维护交通秩序与安全。

在民事责任方面,胡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解释了机动车交强险的赔付原则。他指出,即使机动车在事故中完全无责,其交强险也需对事故死者作出不超过损失总金额10%的赔偿。这一制度体现了交强险的公益性和对受害人的基本保障,旨在确保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的经济赔付和医疗救治。他强调,本案中机动车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无责的情况下,仍需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这是法律赋予的义务,也是社会公平的体现。

此次“老头乐”逆行致死的悲剧,再次为我们敲响了交通安全的警钟。我们呼吁所有交通参与者,无论年龄大小、车辆类型,都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珍惜生命,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同时,我们也期待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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