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的女巨贪:利用职务便利贪墨4万多,因包养小白脸而暴露

人文之光啥 2024-08-12 00:56:45

在1980年代初期,国企正式工月薪四五十块很普遍的年月里,万元户被视为有钱的象征。但其实,早在1970年代,就有人累计获得了四万多块的财富。当然,这个人是依靠贪污手段获得的。今天小编就要说一说这个贪污犯的故事。

1、汤兰英贪污

这个贪污犯是一位女士,名字叫做汤兰英。

事情还得从1965年的江苏南通如东县说起。当时有个马塘信用社(现在各地的农商银行,前身差不多都是信用社)。汤兰英当时就是信用社的会计。

当然根据财会制度,钱和账应该分离。不过当时,镇上考虑到节约经费,所以,信用社的会计岗位只留下汤兰英一个人负责。当然这样做隐患很大——因为现金和账目都是汤兰英一个人经手。如果遇到心术不正的情况,必然会产生贪污情况。

汤兰英本来就不是一个意志坚定的人。所以在遇到这样的环境以后,也产生了想法。

汤兰英不是一个老实人,但也不是一个笨人。因为老实人担心贪污的后果,所以即便是有机会贪污,因为忐忑于后果,也未必敢于贪污一毛钱;而笨人则是不具备贪污的手段,即便是让笨人贪污,她也会因为能力不足而主动放弃。

汤兰英知道,自己是小人物,想贪污信用社的钱款,就得有个“靠山”。汤兰英需要找个靠山。而马塘银行办事处的副主任老赵,成了她想依靠的对象——汤兰英盘算,太大的人物自己够不到,太小的人物没能量。而老赵刚好符合汤兰英的要求。而且,老赵其实也就是比汤兰英大一些,实际上也才二十多岁,而且单身寂寞。

于是汤兰英和老赵搞到一起:青年男女,干柴烈火。有了这层关系以后,汤兰英开始放心大胆的捞钱。当然需要说明的是,老赵没老婆,但是汤兰英是有丈夫的。所以他俩的本质上,属于不正常的关系——当然汤兰英的丈夫在苏州工作,这也给汤兰英和老赵胡搞,客观上提供了条件。

2、汤家之谜

汤兰英从信用社贪污到钱财以后,把母亲和几个兄弟姐妹接到了马塘。当时马塘经济条件不好,汤兰英却表示,自己一个人在马塘工作,不放心母亲和兄弟姐妹,所以接来居住。丈夫在苏州的工资,也有不少汇款给自己的。

但是很快有人发现了汤兰英她家的异常:要知道,在1990年代,很多县城、城镇,都只有逢年过节才舍得吃肉。而在1960年代、1970年代物资匮乏的年代,汤兰英居然能让自家顿顿吃肉,邻居们不由得嘀咕起来:汤兰英她家哪来的这么大的财力?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汤兰英的邻居们开始打探关于汤兰英她家的经济结构情况。但是汤兰英只是解释:自己的丈夫薪酬较高,所以她家才能顿顿吃得起肉。

不过,汤兰英也知道,不能总让邻居质疑自家的生活条件。所以汤兰英回家,让自己的母亲以后少买肉,多买水产品就可以,毕竟,烹饪水产品,不至于让邻居们发现端倪或者说问题所在。

汤母于是开始去市场买水产。汤母出手阔绰,对于水产几乎不问价,而且找钱的时候也不点。如此阔绰和豪横,让镇子上的老百姓质疑心理更加严重了。

3、汤兰英的关系网

汤兰英不光在吃方面奢侈,甚至采购皮蛋都一次性采购三百个,各种珍惜食材堆积如山,在其他方面也非常舍得花钱,比如在穿戴方面,汤兰英也舍得投入。甚至因为看不起当地的服装产品,汤兰英还去上海购物。

此外,汤兰英还乐意撒钱。比如家里的一些设备如果放不下,会主动送给邻居。而邻居来借钱,汤兰英也几乎不考虑对方偿还。更有甚者,因为汤兰英在信用社上班,有时邻居来存钱,存40块,她会给填成50,还表示缺口自己填。

当然,汤兰英的慷慨,也让很多老百姓隐约感觉:她会不会贪污了集体的钱,用来挥霍?于是镇子上的老百姓要求相关单位查账。不过因为老赵打掩护,事情居然躲过去了。而且,在老赵推波助澜之下,当地不小官僚(其实级别不高,不过老百姓眼界低,就觉得汤兰英认识什么大官)还和汤兰英有了来往。于是当地老百姓开始忌惮汤兰英——这汤兰英,上边有人啊!

同时,汤兰英家里顿顿都是大鱼大肉、名贵食材。也让镇子上的领导有了个想法:那就是县里领导下来考察,接待的话,就让汤家准备饭菜。而汤兰英也借此结识了县里的领导,甚至还拿到了镇上的议价粮和饲料的采购权,也都落在了汤兰英手里。

也因此,镇上单位的盖房集资款,也都放权给了汤兰英保管。甚至镇上的干部想改善口福,都会去汤兰英家里吃喝。汤兰英家里也被视为镇上的特殊食堂、招待所。因为这个关系,汤兰英家里的配置再度升级——比如龙井茶,经常是论公斤批发,用来招待镇上的领导。

4、末日

所谓饱暖思淫欲。非但男人如此,汤兰英也是如此。因为成为镇子上赫赫有名的实力派人物。所以汤兰英也开始包养小白脸。而小白脸范某发现汤兰英的奢靡生活以后,有些后怕:将来如果汤兰英出事儿了,自己会不会遭遇连累?所以本着先下手为强,范某去县里举报汤兰英有问题。而老赵依旧给汤兰英打掩护,避免汤兰英的情况暴露。

不过,当时县里的领导也知道汤兰英的名号,并且深切怀疑汤兰英是不是贪污了信用社的钱。而经过查账发现,汤兰英所在的信用社只剩了九千多现金,而且这现金还是临时拆借来的。之后相关人员统计发现,汤兰英累计贪污了四万多块——要知道,前文一开始说过,80年代才有万元户概念。而汤兰英从1965年-1975年这十年岁月里,就贪墨了四万块。购买力估计,相当于现在一千多万都不止。

汤兰英被捕,一些和她有关的人员也都一并被捕。到了1977年,相关单位宣布判处汤兰英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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