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医刘翔峰,给6名不具备相关手术指征的患者实施手术,致5人重伤、九级伤残,1人轻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
若街头采访:恶医刘翔峰判重了还是判轻了。定然异口同声:判轻了。
太可怕了,想钱想疯了,丧尽天良,丧心病狂。
这可能在世界范围内都很难找出这样毫无人性的样本了,只能算是个个例吧。
但是,刘翔峰收受贿赂66万余元……收受医药产品销售人员回扣358万余元,非法侵占价值193万余元的手术耗材……这些犯罪事实,恐怕不能算是个例吧,是不是行业内的潜规则呢?
刘翔峰收受的医药代表的贿赂款,而这些医药代表既不是走卒贩夫也不是游兵散勇,他们都是具有一定规模企业的销售人员,在管理上、财务上一定都有制度约束。所谓的回扣应该就是进成本的销售费用。也就是说,他们能给刘翔峰多少钱,换做张三、李四也会一视同仁的。
医院里的水有多深啊!
刘翔峰仅就一个科室的副主任,就贪了400多万。这是个不敢想、不敢推理的事情。仅就一个医院有多少个副主任?一个城市有多少家医院?一个省有多少家医院,总共有多少个副主任?
当然刘翔峰之流肯定是少数,但是仅就他受贿的事件而言,说是个例,就让人不敢苟同了。不查风淡云轻,查一下说不定惊心动魄。
从宏观上说,医者仁心,治病救人是医生的天职,也是这个行业的崇高性、神圣性所在。医疗卫生领域必须是一片净土,脏了就是践踏、辱没了人性;从广大的你、我的立场上讲,他们的胡作非为,就是侵犯了我们的利益,且是切身的,每个人都能感受到的。
像刘翔峰之流(剔除他故意伤害罪的罪责),如果真的是个群体的话,这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