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培生拒绝周末跑10公里被辞退,当事人:已连续加班12天

小张闲唠嗑 2024-09-22 20:27:32

近日,一则关于“应届生因拒绝公司组织的周末跑步活动而被辞退”的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据当事人张先生发帖称,他于2024年7月22日入职北京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管培生一职,不料在短短43天的工作期间,因连续两次拒绝参加公司组织跑步活动,最终于9月4日收到了公司的单方面解除劳动通知书。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条件。如果员工因拒绝加班被辞退,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首先,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但如果员工拒绝加班而被辞退,并不在上述法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内,因此,用人单位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一年但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

此外,如果员工因拒绝加班而被辞退,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方式为: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

在张先生的案例中,他因连续加班12天后拒绝参加公司组织的周末跑步活动而被辞退。如果张先生的加班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他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同时,由于张先生被辞退的情况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他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

综上所述,张先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同时,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不得无故辞退员工,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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