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文明程度和
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升,
促进市民“守法、诚信、有礼”
是城管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针对部分影响市容市貌的
不文明行为,
肇庆广宁县城管部门将持续进行曝光,
并严肃处罚!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
谁的不文明行为被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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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卢记宵夜店(中华西路)
8月23日5时
8月30日5时
9月1日5时
9月2日5时
时间:8月23日至9月2日期间
行为:店员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
处罚通知:你已违反了《肇庆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责令你十个工作日内到广宁县城管局接受教育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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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飞翔厨房电器总汇(中华西路)
时间:9月3日12点45分
行为:店员随地乱扔垃圾
处罚通知:你已违反了《肇庆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责令你十个工作日内到广宁县城管局接受教育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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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高济邦健医药(中华东路)
时间:9月4日21点55分
行为:店员随地乱扔垃圾
处罚通知:你已违反了《肇庆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责令你十个工作日内到广宁县城管局接受教育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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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公共场所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二)乱丢口香糖、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瓶罐等废弃物。
第四十二条 违反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随地吐痰、便溺,乱丢口香糖、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瓶罐等废弃物的,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文明城市、优美人居环境
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
来源:悦广宁、广宁人民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