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工人上班猝死:留下7岁幼子,监控曝光,公司回应态度嚣张

烟雨入社会 2025-01-22 13:44:04

工人上班时猝死!

年仅40岁,只留下个7岁幼子和一对儿老父母。

家属要求额赔偿反被工厂“威胁”,公司老板却否认认识该员工,称工人猝死和工厂没有关系。

事发在天津市武清区的天津市荣邦包装公司车间内。

从视频中可以明显看到,40岁的工人解某是在正在上班时突然晕倒,摔倒时头还磕到工厂的操作台上,倒地后就不省人事了。

据解某的家属讲述,救护车是在工人解某倒地50分钟之后才有人报警赶到现场,他们到了以后工人解某已经因为延误抢救,导致抢救无效去世。

但让家属感到愤怒的不止于此,之后工厂不仅没有将解某送到医院再进行抢救,还在没有家属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将解某送到了殡仪馆。

要知道,猝死的工人解某才40岁正处于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年龄阶段,突然猝死可以想象到家人会有多悲痛,但他所处的公司却在事后声称对于解某的猝死,他们没有任何责任!

除此之外根据家人讲述,解某所在的公司在不停催促家属赶紧火化尸体,甚至以此为威胁,称只有家属签署火化协议,公司才会为解某报工作死亡手续。

要知道事发时,解某伟在天津这家公司已至少工作了6年,在解某多少算是“老员工”的情况下,公司居然能说出这样冷酷无情的话,这样的态度也让解某的家人很是愤怒。

去世的解某没有妻子,只有一个7岁的儿子,由解某伟年迈的父母带着,老两口和孩子啊都依靠解某在天津打工赚钱生活,如今儿子壮年猝然离世,只留下一个7岁大的孙子,可想而知这样的打击对于解某来讲有多大。

让人不解的是,事发后涉事公司先是工厂将工人遣散,导致老人孩子求助无门,只能无奈拨打天津的12315向有关部门求助,但至今还没有详细的解决方案。

针对这起事故,有记者联系了天津市武清区应急管理局。

当日,工作人员记录后,表示之后反馈调查情况。但七天之后,记者再次联系该局时,对方却表示不知情。

更令人感觉无奈的是涉事公司的老板、法定代表人张某在事后家属找上门时,不仅否认自己认识猝死的工人解某,还否认自己是涉事公司的老板。

只有天津公司另一个叫郭某斗的股东在面对媒体采访的时候,愿意承认了解某和公司存在关系。

无奈之下,家属只能前往工人解某签署合同的所在地,永清县要求相关单位给家属复印劳动合同等相关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书。

另外,在调查时有网友发现,猝死的解某虽然一直在天津公司上班,但他的社保,却上在河北廊坊永清县一家公司。

虽然廊坊公司和天津公司两家公司是同一个法人代表张某,但给谢某上保险的廊坊那家公司,这些年一直没有运营,解某伟的实际劳动地点都在天津。

对于这样的情况,评论区有知情网友表示,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河北社保比天津的便宜,就像在上海上班,给工人缴纳江苏社保一样,便宜老板就可以少交点钱。

解某伟家属表示,他们已经咨询过相关部门了,解某交社保的公司正在廊坊社保部门,为解某伟申请工伤,但原则上讲这笔钱不会打给解某家属,而是打给公司账户。

天津劳动部门的功罪人员表示:因为解某的单位用工主体不一致,劳动监察管不了,也是有心用不上力。

现在解某的家属只能走劳动仲裁程序,先确认劳动关系。

事情传到网上之后,有网友表示:现在的工厂工人都是劳务中介送进去的。工厂都不直招工人,就是为了出事之后免责。

有网友惋惜,工人解某猝死是因为进厂上班时间太长了,身体扛不住了,超出身体的极限,超出人体能承受的负荷,不倒下才怪呢!

甚至有网友在评论区给解某家属出主意,表示工厂所谓就算和他们没有责任都是假的!在上下班时间的路上发生意外,厂里也有责任的,更何况解某就是上班时间在厂里死亡的。

像是解某这样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也是视同工伤。

所以,涉事公司是应当为解某负责,上报工亡,并且积极赔偿家属,而不是在这里找理由逃避责任。

希望这件事事情经过相关部门处理,能够尽快解决。

非常感谢您能看到这里,那么对于这件事,您有什么看法?请在评论区发表您宝贵的意见吧!

信息来源:凤凰WEEKLY·2025年1月21日“80后”工人上班时猝死,人在天津上班,公司为其缴河北廊坊社保,留下个7岁的儿子,公司老板否认认识该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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