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大学一名贫困生在社交媒体上晒出了在国内外多地旅游的照片,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议。
据报道,这名浙大的贫困生姓方,是2021级本科生。
他在朋友圈发布的旅游照片定位包括昆明、丽江、西藏、三亚、苏州、重庆、四川、厦门、泉州、新疆、上海、青岛、烟台、大连等地,以及韩国、日本等国家。
部分网友认为,既然享受了国家的资助,就应该将资金用于学习和生活必需品,而非奢侈的旅游消费。
然而,也有一部分网友主张尊重个人的消费自由,不应过分干涉他人的生活选择。
为了核实情况,有记者联系了方同学所在的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民政局,并得到了确认:该生的家庭经济收入来源于父亲外出务工的微薄收入,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符合贫困生的认定标准。
同时,方同学本人也在校内论坛发布了自述,详细解释了其旅游资金来源及用途,并进行了检讨道歉。
贫困生是否有权利旅游?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每个人都有权决定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表达方式,这是个人隐私权和言论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
旅游作为一种现代生活中常见的休闲方式,贫困生同样有权利享受。
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受助学生不能进行旅游等其他消费,因此,即使方同学晒出的旅游照片与其“贫困生”身份不符,但从法律的角度讲,他仍然有权在社交媒体上分享自己的生活。
旅游对于贫困生来说,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和价值。旅游可以帮助贫困生开阔眼界,了解不同的文化和风俗习惯。
旅游还能增强贫困生的自信心和自尊心,当他们看到自己能够独立地完成旅行,安排好行程,与来自不同背景的人交流时,他们会感到自己很有能力,从而提升自信心和自尊心。
对于贫困生来说,经济条件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能出去旅游。
他们可以选择一些经济实惠的旅游目的地,或者在旅游淡季出行,这样可以节省不少费用。
贫困生还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来筹集旅游经费,例如参加义工、兼职等等。
在方同学的事件中,他也详细列出了自己的收入来源,包括勤工助学、奖学金、学校资助以及家教所得等,并解释了其旅游费用的来源及用途。
这表明,方同学是在自己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选择了一部分资金用于旅游。
虽然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受助学生的消费行为,但道德层面的约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从道德上讲,享受国家资助的贫困生应当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帮助,将资金主要用于学习和生活必需品。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完全没有权利进行其他消费。贫困生同样有追求更好生活的权利,只是在消费时应更加理性、谨慎,避免过度消费或奢侈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