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坪山:合规奋进却遭执法“雷暴”突袭

寒冰独孤雪 2024-12-16 15:09:26

在深圳积极投身绿色能源发展,大力推动光伏项目落地的进程中,一场围绕深圳市贵豪明宇实业管理有限公司光伏板建设项目的风波,正成为大众瞩目的焦点,令人忧心不已。

深圳市贵豪明宇实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贵豪明宇公司”)于 2023 年 9 月开启了光伏板建设项目,这原本是积极响应国家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号召的有力行动。该项目顺利取得了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批复,也依规向建设部门申请了开工备案,还拿到了《坪山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开工备案证明书》(备注“资料齐全,合法有效”)以及《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风险告知书》,从各项既有规定来看,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深圳市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操作办法》等要求的。

在项目施工期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人员频繁到现场巡查,2023 年 10 月 15 日,执法大队队员添加了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先生的微信,并要求魏先生发送包含设计图纸、资料证书、审批资料等在内的相关资料,魏先生按要求进行了发送,同时还向执法大队送去了一份资料。而在长达 3 个月的施工过程中,执法局未曾对项目提出过违法方面的异议。

然而,后续情况却急转直下,出现了诸多复杂且令人揪心的状况。其间,有执法局工作人员向魏先生提出资金相关要求,先是在 2023 年 10 月 15 日索要十万元给执法队叶队长,魏先生因资金限制只给了两万元,后在 2023 年 11 月 31 日又被要求拿二十万元,魏先生未同意,接着那两万元被退回。之后,2024 年 1 月 26 日,执法局向该公司发出了深坪土监限拆通字【2024】BL 一 0003 号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拆除部分光伏相关建筑内容。更值得注意的是,在发出该通知书之前的 2024 年 1 月 8 号、9 号,执法队人员还对公司的光伏设施实施了破坏行为,这无疑给项目推进带来了极大阻碍。

贵豪明宇公司对这一行为将综合执法局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定该公司光伏板下加建的砖墙房属于未经审批违法建设的临时建筑,判定应责令限期拆除。但按照相关法规对临时建筑的严格界定,该公司的光伏项目本就是经备案建设的固定、长期性建筑,光伏板下的砖墙房是按设计建设,属于项目整体的一部分,并非临时建筑,如此一来,一审法院的这一法律适用情况怎能不让人质疑?

本是承载着绿色希望,有着明确责任划分和规范流程的光伏项目建设,如今却陷入这般复杂且矛盾丛生的境地。一边是企业按规投入建设的心血,一边是执法行为与既定政策出现的诸多冲突之处。这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后续又该如何妥善梳理,让光伏项目建设重回正轨,继续为深圳的绿色发展贡献力量呢?这重重疑问,亟待一个公正且合理的解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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