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徒法不能自行”,所以,历朝历代的法律法规都是靠人来执行的。而在执法中难免会有一些枉法的事情发生,这不奇怪,因为人性本来就有贪婪的因素存在,执法者也是人,难免会有一些执法官吏利用手中权力徇私枉法。但值得奇怪的是:一些并非执法者,居然也可以依靠法律法规来“致富”,这些人就是一些滋生在历代法律法规之旁的“法治寄生虫”。
就千百年的历史来看,这些历朝历代的“法治寄生虫”,时常游荡在各个执法机关门里门外,与各个衙门里的“法治蠹虫”们沆瀣一气。
朋友,你的车被扣了吗?不要紧,扣车的单位有他们认识的人;朋友你家亲戚里有人犯事了吗?不要紧,那些司法部门里有他们认识的人;朋友,你想卖假货吗?别怕,那些监督单位有他们的人;朋友,你想考学、参军、考公、考编、提拔吗?没问题,他们有相关的路子和关系,包你梦想成真… …
当然,他们为你跑腿找关系可不是白跑的,你应该——也理所当然的付给他们“劳动报酬”,否则,免谈!
于是从生孩子、上学、住院看病、进体制、升官、违纪违法被抓、甚至进火葬场、… …一部部法纪法规被一层层关系和一张张钞票“出卖”了。
朋友,不知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到某单位办事,望着那高高在上的举办人满脸正气和依法办事的无私精神,只好媚笑着递烟说低声下气的话,可是还行不通。结果遇到一个“神通广大”的“贵人”,他只需打通电话,三言两语就把你的事情顺利解决了,虽然你为此向“贵人”付出了一定的报酬,但想想在我们的法治社会中能享受到如此“快速便捷”的服务,是不是有点激动呢?当然,可能你晚上睡不着的时候,会心疼自己花出去的钱财,可是你要扪心想想——我们国家的法纪法规已经被你的金钱砸的失去了公平!所以从“依法治国,公平法治”的角度上讲,你已经占了天大的便宜!
我们的法治社会,需要的是绝对的公平!如果现实中的法治失去了公平,那么所有制定出台的法纪法制法规就会成为摆设!甚至成为贪官污吏和“法治寄生虫们”的生财工具。
可悲的是:一些国人痛恨贪官,却深以自己家中无掌权的贪官为憾;一些国人忿恨为富不法不仁者,却在自己富裕以后去做不法不仁之事;一些国人常在被人伤害需呐喊“法治公平”,却在自己违纪违法之后想尽办法践踏法治之公平。
所以,国家的法治之路,不仅仅是需要坚持不懈的严抓严打“法治蠹虫”、“法治寄生虫”,更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遵守与维护!
文/席向海(国家高级园艺师、二级工程师、《中国雷锋报社》工作站记者、中国作协作家网作家、中国诗歌网作家、科技志愿者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