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法律或者某种仪式让一对男女结为夫妻,但是不是真正的一辈子,也许当事人也不知道,毕竟大多数人结婚不是奔着离婚去的,多种数据表明,夫妻最经不起考验。
然而,面对世事无常,哪怕是被万人所指,总会有一种人与自己的品行无关,在真正的患难之时,显现出来一种真性情。
而这种的人,也许在贪腐官员中也存在,有多少无法考究,但下面会来认识一位。
陈弘平,1954年出生,揭阳市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曾担任揭阳市委书记,2017年因受贿近1.4亿、行贿83万、滥用职权致使国家损失350万被判死缓。
老陈是十八大后,广东省首位落马的市委书记,不过判刑的时间却很长,比如比其晚两年落马的万庆良都宣判了,而他却悬而未判,前前后后历经5年。
先来说说,一审为什么会经历777多天?
简单地说,就是案情复杂,主要是检察机关需要补充侦查,根据最高法的批准,允许延期审理,主要是第一次开庭,争议的焦点至少有两点,让控辩双方互不退让。
一个是,是否构成滥用职权或是贪污罪?
检方认为老陈用350万元公款建“阴宅”,已然是构成了犯罪;而辩方认为陈指示在山地修路、建水坝等工程是出于支持农村、农业建设的考虑,鉴于此,陈弘平的辩护人也坚持对此项指控做了无罪辩护。
另一个是,陈弘平是否构成了重大立功?
第一个焦点最后的结局是,老陈定性为滥用职权,以老陈的口吻,这涉案山地他根本“瞧不上眼”,可能主观上是这样没错。
第二焦点的结果,认定他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毕竟检举他人也是在反腐。
其实,还有一点,就是老陈对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林存德贿选83.5万元,这个老林并没有据为己有,最后退还给了陈弘平。
让人有点感触的一幕是,他贪腐的钱主要用在自己的情妇身上,名义上是他借给她1个亿,另外的2600多万元交给了自己的女婿炒股,不过自己留下一千多万够用。
他的情妇许某琳,曾用名许小婉,是一位做服装生意的人,在倾心于老陈之前已经是4个孩子的母亲,离过异,犯行贿罪。
在受审时,老陈曾至少三次为许某琳求情,甚至最后用到了“乞求”这样的字眼。
据了解,陈弘平正是为了帮助许某琳偿还巨额高利贷及筹资搞房地产开发资金,才向商人黄某等私企老板索要这过亿贿金。
为照顾许的生意,陈要求部分官员,给许某开“绿灯”搞暗箱操作,助力工程项目。
把这么多钱给女婿炒股,这位岳父还真够大方,一点也不怕全部被套牢了,这也许就是一种信任。
他受贿的“每一分钱”都是他自己主动交代的,可谓非常全面,他知道自己会落马,所以在双规时,也充分展现“从容不迫”。
杀
老陈这个称呼亲热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