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期英军以盟军的身份企图重新占领了缅甸。1945年5月17日,英国保守党政府公布了涉缅问题《白皮书》,试图恢复战前的政治、经济及文化制度。《白皮书》的发布使得缅甸人民群情激愤,1945年5月25日,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发表声明,拒绝英国政府的《白皮书》。
1945年9月7日,缅甸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主席昂山派出11人的代表团到锡兰的康提,与英军东南亚战区的最高司令——蒙巴顿进行谈判,在英军做出巨大让步的情况下,签署了《康提协定》,昂山和德钦丹东在协定上签字,同意将抗日武装由2万人缩减为5000人,并编入由英军司令部统治下的缅甸政府军内,并让抗日官兵大量复员。此后不久,以昂山为首的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将未被改编而分散在各地的抗日游击队,统一编成人民志愿军。1945年10月,英军事当局正式把政权移交给此前流亡印度的以多尔曼·史密斯为总督的殖民政府。
1946年1月,缅甸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坚决要求缅甸完全独立,要求现政府辞职,建立民主联合政府,召开制宪会议。会后,全缅又掀起了民族独立的新浪潮。9月,缅甸各地不顾英国殖民当局的血腥镇压,再度爆发了大规模全国工人大罢工和农民武装反殖民斗争。1947年1月,英国政府被迫做出一定让步,在伦敦签订了《昂山—艾德礼协定》。
缅甸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英国殖民政府“分而治之”统治后使得缅甸本部与山区少数民族之间原本的差异性更加凸显,本就相对隔离的状态变得更为复杂。为了协调缅甸本部与山区人民之间的关系,联合各方势力,争取实现最终独立,同盟领导人昂山先后访问了克钦邦、掸邦和钦人居住地区、克伦人集中的丹那沙林地区。1947年2月9-12日,包括昂山在内的同盟领袖、掸邦土司、钦族、克钦族和缅甸总督执行委员会的代表(但以克伦民族联盟领导人为首的克伦族上层人士拒绝参加彬龙会议),在掸邦彬龙镇召开了具有深远意义的代表会议,经过多方协商后签署了著名的《彬龙协议》(thePanglongAgreement),其目的是联合缅甸本部以及掸联邦、克钦邦、钦邦等少数民族地区,从英国殖民者手中争取真正的自由和独立,同意建立统一的缅甸联邦。《彬龙协议》还赋予少数民族高度自治、民族平等的权利,各个少数民族地区在国家政治中享有充分自治,并且各个少数民族地区人民享有民主国家公民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和特权。
《彬龙协议》对后来缅甸的民族和解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成为缅甸众多少数民族武装组织在争取民族自治等各项基本权利时的重要根据。然而自1948年独立后,缅甸中央政府同各少数民族在对《彬龙协议》的解读以及少数民族自治权等问题上发生了多次严重冲突,爆发了持续至今的武装冲突,该问题久拖不决,成为影响当前缅甸发展的巨大障碍。
尽管昂山在1947年7月19日被暗杀,但《彬龙协议》的原则还是在1947年9月24日通过的《缅甸联邦宪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宪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作为主权国家的缅甸包括本部、掸邦、克耶邦和克钦山区以及钦族山区等地区,第一章第三条规定缅甸实行联邦制,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了成立少数民族邦的7个条件,第四款规定必须承认少数民族在民族、语言、文化、历史传统等方面与多数民族有差别。《宪法》重视保护少数民族的权益,第十一章专门规定必须承认少数民族作为人的权利、与民族习俗有关的权利、文化权和自由交往权、派合适代表参加立法委员会的权利,并对这四项权利做了详细解释。例如,在人民院中必须按照该少数民族的人口比例为该少数民族留出议席;在民族院中,少数民族的议席可以超过按人口比例必须留出的议席。《宪法》第十二章规定,必须给予联邦邦区和自治邦区能从联邦分离出去的权利,但从加入缅甸联邦之日起,有关邦区在10年之内不能行使分离出去的权利;10年之后要从联邦分离出去,必须获得有关邦区2/3以上的立法委员会委员同意,并在有关邦区举行全民公决,根据有关邦区所有人民的真实意愿决定是否可以脱离联邦。
昂山(AungSan),缅甸独立运动领导人、将军,缅甸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主席,缅甸共产党创始人之一(之后退党),是缅甸著名的民族英雄。
1947年4月9日,缅甸举行制宪会议的选举,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获得了173席,缅甸共产党获得7席,独立派人士获得2席,克伦人获得24席,其他2席位。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获得压倒性胜利,组成以昂山为首的临时政府。会议通过决议,“宣布缅甸为独立的自由的共和国——缅甸联邦的庄严的、坚定的决心。”6月,会议又正式通过《关于缅甸独立的决议》,7月,昂山还发表声明说:“除了完全独立,缅甸不同意任何东西。”昂山作为缅甸民族主义运动中最为重要的领导人,他发表的声明遭到了英国政府和缅甸国内右派政客的嫉恨。1947年7月19日,昂山、德钦妙等6人在其办公室开部长会议时,被缅甸爱国党主席吴素所派的杀手刺杀,这群暴徒正是英国殖民者与缅甸右派相勾结的产物,试图以此来引发缅甸内乱。昂山被刺是缅甸人民的巨大损失,其终生为独立而战的精神,至今仍然影响着缅甸国人,他在缅甸人民心中拥有极高的威望,被尊为“缅甸国父”。
昂山的遇害激起了缅甸人民极大的愤慨和爱国主义热情,各地人民纷纷开始举行抗议活动。全缅工人协会、全缅农民协会举行全国性运动,学生、教师、商人等都加人其中,声势浩大。1947年7月20日,英国总督兰斯请求同盟副主席吴努组织并且主持新的行政委员会。21日,新的委员会正式成立,其成员有吴觉迎、吴顶图、波力耶、德钦丁等。24日,英国首相艾德礼发表声明,英缅之间就“移交缅甸政权”、“英缅未来关系”的问题进行谈判。
8月2日,缅甸临时政府成立,吴努任总理。8月29日,英缅签订《英缅防御协定》,英国意在移交政权后,尽快撤出英军,但必要时还可进入,并使用基地和设施,同时派出常驻军事代表团,协助训练军队等。9月24日,缅甸制宪会议一致通过《缅甸联邦宪法》,《宪法》规定缅甸为主权独立的共和国,称为缅甸联邦。《宪法》从法律层面宣布了缅甸国家和民族取得了独立。10月7日,《英缅条约》签订,英国政府承认了缅甸联邦共和国为完全独立的主权国家。1948年1月4日凌晨4点20分,在仰光市瑞达光佛塔广场举行了盛大的政权移交仪式,宣告缅甸联邦正式成立。总理吴努宣布缅甸独立时说:“我们希望全世界的每一个人都能听到缅甸联邦成为独立主权国家的宣言。”此后1月4日成为缅甸的“独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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