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观音桥步行街观赏鱼大片死亡,看起来是真的惨。
不少工作人员在那里打捞,放到另一个池子里,一方面是希望这些鱼还可以活过来。另一方面是方便取证。
拍摄者:死了一大半有人怀疑投毒 ,昨天还好好的。
目前,警察已来调查。
观音桥可是重庆的最火爆的网红打卡地之一哦,它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是当地的一个繁华商圈。
如果是有人刻意在这里投毒的话,那么这个人真的是让人感到可怕。
对此有网友表示说:“农村搞过鱼塘养殖的都知道,密度太大不知道某一天就翻塘了”
也有的网友说:“可能和密度太大,还有水质,食物,天气,……有关,不能乱下结论。”
也有的网友说:“要么是漏电,要么是投毒”
还有的网友说: 很多年以前我都在想这个问题了,居然真的有天棒这么干了”
也有的网友说:“ 锦鲤也怕冷哟,我平时家里都要加热, 冷点它会不喜欢动,趴着沉底。”
也有的网友说:“这么多鱼,不得3700元。”
总而言之,这些鱼的死亡原因很有可能是投毒,也或者是缺氧冻死的。
但是,一夜之间死了这么多鱼,换做常人看了,都有点心疼。
根据市场价估算,淡水观赏鱼:金鱼根据品种、品相约1-3000元一条;锦鲤根据品种、品相约10-30000元一条。
而这里死去的大概有一两百条,可以说是很严重的经济损失了。
如果是有人投毒的话,要负以下刑事责任。
投放危险物质罪:《刑法》第114条规定,故意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破坏生产经营罪:《刑法》第276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此之外,还要负以下民事责任。
投毒者需赔偿鱼的所有者的经济损失,包括鱼的价值、养殖成本等直接损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被害人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投毒者赔偿。
不过真的是很难相信,这些鱼为什么会死亡?最后,静待警方的调查结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