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安徽一号案:退伍兵抢枪打伤4名警察,公安下令可先斩后奏

审度 2023-05-18 21:14:48

1998年1月3日21时,在安徽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由省、市、县各级公安机关组成的庞大的抓捕组,分乘多辆取掉标识的警车悄悄包围了合肥市岳西新村。根据情报,一名危险的凶犯藏匿在这个小区里。

眼看干警们都已到位,整个行动已是箭在弦上,怎料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附近发生了车祸,一辆交警警车开着警报呼啸驶来,直接打破了抓捕组的节奏。

凶犯当过兵,擅长搏斗,枪法奇准,反侦察能力极强。只是向窗外扫了一眼,他就识破了警方的埋伏,先后打伤4名刑警,趁乱混入围观群众中不知所踪。

随后,安徽省公安厅发布1998年第一号通缉令,指示参与抓捕的警员,必要时无需报告可直接开枪击毙。

抓捕行动前一天深夜,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发生凶案:县巡警大队李队长被人用钝器活活砸死于其寓所内。

现场门窗未遭破坏,加上屋内并没有太过明显的翻找痕迹,这说明此案并非入室抢劫等突发状况,极大可能是熟人所为。不久,调查人员有了重大发现:他们在案发现场不远处找到凶器——一把带血的锤子,并从上面提取到了2枚指纹。

另一个发现令警方大呼不妙:受害者配有一把54式手枪和22颗子弹,但这些都不见了。

虽说那个时期,枪支在我国民间不算稀罕物,但警察丢枪绝非小事。根据以往的经验判断,有人敢从警察手上抢枪,还用如此残忍的手段杀人,这意味着凶手已鱼死网破,决心“做大事”,妄想一夜暴富。

这种无头案并不容易侦破,好在警方很快便搜集到了关键线索。

根据刑警队李队长司机回忆,当天20时左右,两人在夜市吃完晚餐准备回宿舍,恰巧碰到有人醉酒闹事,便赶忙去制止。其中一人名为王传海,此人与李队长颇有嫌隙,此番遭到劝阻,更是当场撂狠话,扬言要报复李队长。

普通人吃了亏说两句狠话全当撒气,但警方顺着线索一查,发现此人并不简单。

王传海时年32岁,滁州市来安县新安镇人,年轻时当过兵,据说枪法很准,复员后在当地机关单位混了份差事。他并不是一个老实人,抱着“铁饭碗”非但不知足,反而嫌来钱太慢,想方设法地捞偏门。

1997年4月,警方因其涉嫌销赃将其刑事拘留,后因证据不足释放;7月18日,王传海又因擅自挪用公款入狱,如此来看,他也算是当地公安局的“老熟人”了。

与此同时,调查人员在王的家中提取到其指纹,与凶器上指纹一对比发现吻合,遂敲定此人嫌疑。相关部门立马启动抓捕程序,封锁所有出城通道,在城内到处设卡。然而对当过兵的王传海来说,这些措施都形同虚设,他在警方眼皮底下设法溜出了滁州。

几番搜查无果,警方开始考虑凶犯外逃的可能,对王传海的社会关系进行排查后,果然有所收获。

原来,王传海为人非常好色,在众多与他有染的女人中,有个名叫张亚的女子跟他走得很近,若非女方父母反对,两人差点成婚。此时张亚正在合肥打工,而巧的是,案发第二天,她就无缘无故迟到了2个小时。

至于迟到的原因,张亚跟老板说是自己肚子疼,却跟同事说是去见高中同学——对不同人的解释不同,她显然撒了谎。不料这女人嘴硬得很,无论警方如何审问,她一口咬定自己没见过王传海。

与此同时,王传海的一个朋友向警方上交了凶犯落在他家中的呼机,警方从中翻出王传海于1月3日发给张亚的短信。眼见铁证如山无法狡辩,张亚这才交代了凶犯的下落。

在安徽省公安厅的指挥下,安徽省、合肥市、滁州市、来安县各级公安部门组成联合抓捕组,准备趁夜打凶犯一个措手不及。怎料关键时刻,一辆开着警笛驶过的交警警车引起了凶犯的警惕,让整个行动功亏一篑。

王传海一下就识破了警方的意图,当即开枪攻击。周围有个工地,枪声一响,工人们连忙赶来围观;随着群众越聚越多,警方不敢贸然开枪还击,最终导致凶犯成功脱逃。

不过,此番混战中,王传海的脚踝也被警方打伤,行动能力大大削弱。凭借着极为出色的反侦察能力,他躲过了抓捕组的第二轮围堵,并奇迹般地一路摸到了火车站,混入一辆货运列车逃出了安徽省。

对警方而言,这无疑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先不提警方对凶犯下一步动向毫无掌握,很可能就此彻底失去线索;即便知道凶犯要去哪儿,跨省追捕的难度也大大增加。况且王传海社会关系复杂,狐朋狗友遍布多省,此番无疑是纵虎归山,鱼沉江河,再想抓他犹如大海捞针。

紧要关头,刑侦专家做了一个非常高明的预判。

原来,1997年因挪用公款被捕后,王传海在监狱里结识了一名刘姓狱友,两人关系非常要好。考虑到王“通缉犯”的身份,他极有可能去投靠这位昔日好友。

果不其然,在上海警方的帮助下,安徽警方联系上了刘某。后者非常配合,不但供出了王传海的下落,还报告称王已凑出一笔钱,打算次日就离开,此时正在上海市山城路一家火锅店吃饭。

事不宜迟,警方当即展开第三轮抓捕行动:9名警员伪装成顾客潜入火锅店,分作两桌盯住嫌犯;另一组警员则守住外围,防止凶犯逃跑。

其间出现了一个小插曲,险些又让行动破产。

原来,抓捕组一开始没有在火锅店大厅里发现王传海,便想确定王是否在包间内用餐;即便跟犯人撞个正着,警方也想好了对策,说喝醉了走错房间就行了。

怎料警方还是低估了凶犯的警惕心:只见王传海面朝门而坐,看到有陌生人闯入,立马就把手伸进口袋。这还不算完,随后他借口拉着一位朋友走出包间,实则借机侦查大厅情况。好在伪装成顾客的干警们演技过硬,没露破绽,凶犯这才暂时放下了戒心。

整个过程非常危险,王传海的一只手一直放在口袋里,紧握着上了膛的54式手枪。

警方耐住性子,一直等到王传海吃饱喝足,从包间走出准备离开火锅店之时,一名干警灵机一动,假装喝醉一把搭到凶犯肩膀上,同时趁机用手按住凶犯握枪的手。其他人见状也迅速行动,猛地扑到凶犯身上。

不得不说,王传海的“战斗力”还是非常强悍的:在脚踝受伤的情况下,三四名警官拼尽全力也不能将其完全控制;情急之下,有人用啤酒瓶对着他的脑袋狠砸了下去,他竟丝毫不受影响。只是罪犯的凶悍最终抵不住公安干警们抓捕犯人的决心,王传海渐渐落了下风,被干警们按在地上,缴了枪,让电线捆了个结实。

回看此案:在那个年代,能进入政府机关工作,混个编制,对大多数中国百姓而言已是功德圆满了。王传海原本一辈子无需再为吃喝发愁,但他却贪心不足,因而走上歪路,先后杀害一名警察,打伤4名,最终没发财,反倒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性命。

另一方面,此人的战斗力却确实恐怖,倘若生在战争年代,说不定还能成一番事业呢。

鉴于此案影响实在太过恶劣,法庭的判决公正、迅速且无情:1998年4月,王传海被判处枪决并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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