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最高检:对小摊小贩、小微企业处高额罚款不符合法律精神

虔诚义工 2024-07-08 17:20:43

刚刚(2024年7月8日),最高检的一纸新闻发布会,如同清风徐来,不仅拂过了法治中国的广阔田野,更在万千小微企业与街头巷尾的小摊小贩心中激起了层层涟漪。这场以“行政检察与民同行,助力法治中国建设”为主题的盛会,不仅是对过往法治实践的一次深刻反思,更是对未来法治蓝图的一次深情描绘。笔者认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同志的发言,如同一曲悠扬的法治之歌,以其独到的见解和深邃的思考,引领我们重新审视并优化行政执法的天平,让法律的阳光温暖每一个需要关怀的角落。

一、法治之光,照耀小微之路

在快速变化的市场经济大潮中,小摊小贩与小微企业,如同点点繁星,虽不起眼,却汇聚成璀璨星河,照亮了经济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它们不仅是城市活力的源泉,更是无数家庭生计的依托。然而,当“高额罚款”的阴云不期而至,这些脆弱的经济体往往难以承受其重,甚至面临生存危机。张雪樵副检察长的发声,无疑是对这一现状的深切关怀与有力回应,他强调的“过罚相当”原则,不仅是法律精神的直接体现,更是对公平正义的深刻诠释。

二、过罚相当,法律精神的细腻笔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的“过罚相当”原则,如同一把精准的尺子,衡量着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微妙平衡。它要求行政处罚不仅要合法,更要合理,既要考虑到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也要兼顾社会危害程度及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确保处罚的公正性与适当性。对于小摊小贩、小微企业而言,它们或许因一时疏忽或经验不足而触犯法律,但若因此遭受远超其承受能力的重罚,不仅有违法律精神,更可能扼杀其发展的希望,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法治的温度,在于细微之处的关怀

张雪樵副检察长进一步指出,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等现象,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也侵蚀了法治的公信力。这要求我们在执法司法过程中,不仅要严格依法办事,更要怀揣一颗为民之心,将法治的温度传递到每一个角落。通过加强涉市场主体行政诉讼监督,推动行政处罚符合比例原则,我们不仅能够纠正个案中的不公,更能在全社会树立起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良好风尚。

四、大数据赋能,智慧检察的新篇章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大数据已成为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张雪樵副检察长提到的“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正是对这一时代趋势的积极响应。通过大数据分析,检察机关能够更加精准地识别出行政执法中的“过罚不当”问题,实现监督的智能化、精准化。这不仅提升了监督的质效,也为小微企业与小摊小贩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五、系统治理,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固基石

“小过重罚”问题的解决,非一日之功,亦非一蹴而就。张雪樵副检察长强调的“深化‘小过重罚’系统治理”,正是对这一复杂问题的深刻洞察与长远布局。从浙江、江西等地的实践经验来看,通过专项活动的形式,针对特定领域、特定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不仅能够有效遏制“过罚不当”现象的发生,还能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推动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法治化。

六、结语:法治中国,共筑梦想

回望过往,笔者相知,法治之路虽长且艰,但每一步都凝聚着无数人的智慧与汗水。展望未来,笔者更加坚信,在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法律人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构建起更加公正、更加合理、更加温暖的法治环境,让小微企业与小摊小贩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共同书写法治中国的新篇章。

在这场法治的征程中,我们不仅是见证者,更是参与者、建设者。让我们携手并进,以法律为尺,以公正为心,共同守护这片法治的蓝天,让每一个梦想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绽放光彩。

【附】报道原文

刚刚(2024年7月8日),最高检举行“行政检察与民同行 助力法治中国建设”新闻发布会。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指出,实践中对一些小摊小贩、小微企业的行政处罚违反“过罚相当”原则,处以高额罚款,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甚至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生产生活,不利于他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建立对法治的信赖,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开展法律监督。

张雪樵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应当遵循“过罚相当”原则,行政处罚所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在行政执法中既要严格执法,更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既要避免“小过重罚”也要避免“重过轻罚”,应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

张雪樵表示,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也发现一些涉企“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等“过罚不当”案件。检察机关针对此类问题,一是加强涉市场主体行政诉讼监督,推动行政处罚符合比例原则。二是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提升监督质效。三是深化“小过重罚”系统治理。“在去年开展的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小专项’活动中,浙江、江西等地检察机关开展'涉企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轻微不罚行政检察监督''餐饮类企业行政处罚监督'等专项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今年,最高检党组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突出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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