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特别重大事故中死亡人数的界定,在不同的领域和行业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但通常来说,在生产安全领域,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会被认定为特别重大事故。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一个较为常见和通用的标准。
在某些特定的行业或情况下,可能会根据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例如,在交通运输领域,对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通常也会被视为特别重大事故。 而在一些特殊的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下,对于死亡人数的衡量以及特别重大事故的认定,可能还会综合考虑事件的影响范围、社会危害程度、应急响应级别等多种因素。
此外,对于特别重大事故的认定,不仅仅取决于死亡人数,还可能包括对环境的严重破坏、对社会秩序的重大影响等多个方面的综合评估。
总之,一般情况下,30 人以上死亡往往会被认定为特别重大事故,但具体的界定还需结合具体的行业、领域以及事故的整体情况来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