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一场轰轰烈烈的国家机构改革拉开了序幕,从中央到地方都在进行一场深刻的机构改革,然而2023年各个地方一场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也悄然的拉开序幕,它没有中央国家机关那样猛烈且来势汹汹,但是它的影响更加深刻,因为它所涉及的人群更加广泛,牵扯的领域也更加多元化,重塑性机构改革下的事业单位何去何从让我们来看一看。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总体改革框架图
要想理清重塑性机构改革之前就必须要理清楚改革之前事业单位的基本构架。从上图可以看到改革之前的事业单位主要分为三大类:1、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这一类事业单位就是我们所知道的在机关工作的事业编制,这就属于混编混岗的性质,小编所在的中心就属于这一类性质,这种事业单位大多数为行政机关的下属二级机构,一般名字都带有某某中心的字样。2、从事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这一类事业单位目前很少存在,在之前的机构改革也都慢慢退出了历史舞台。比如以前的铁路系统,很早以前铁路系统职工属于事业编制,后来推向市场化后也都改为企业。3、从事公益事业事业单位,这个从字面就很容易理解,公益类的一般都没有稳定收入,这一类主要集中在科学、教育、医疗等民生服务性质的领域。
以上就是改革之前的事业单位大致分类,此次事业单位的重塑改革其本质就是重塑,按照行政是行政、企业是企业政企分开的总原则,对事业单位分类进行了大的调整。
第一,原来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去事业化,这一部分可能大概率转隶行政编制或者是编制类型改为参公事业单位。这一类主要有渔政执法、交通执法等(部门太多就不一一列举),当然了转隶也需要一定的过程,这就要看政策了。
第二,具有营收能力、经营能力的单位推向市场企业化。这一部分就是针对一些具有经营生产性质的事业单位,按照市场化的主体原则从事业体系中剥离出去,改为自主经营,财政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减轻财政负担,这一部分人员肯定要失去事业身份改成企业职工。
第三,将公益事业类单位细分等级,分类补助,更加突出公益事业的主体地位。这里会将公立医疗、基础教育、文化等领域的单位进行资源整合成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这一类事业单位实施财政供给强化其公益性质。将公立高校、科研机构等相关具有一定收入但收入又不能完全覆盖支出的单位划分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财政差额补助的政策,这一类事业单位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进程也可能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重塑性机构改革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是一个长期性质,广泛性的改革,各个地方政府不能盲目一刀切,要审时度势因地制宜的制定政策,切不可盲目施策。要让改革的红利政策惠及更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