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北京的小伙因为拒绝周末加班被公司辞退,跟公司硬刚到底,五场官司终获赔偿一万四的消息冲上热搜,着实让牛马打工人们振奋了一把。
现实中,周末加班的情况比比皆是,甚至很多还是无偿加班,普通人谁敢说一个“不”字?在老板的眼里,敢说不的,大概也是证明你是不想干了,居然敢不服从公司的安排,老板的命令。
甚至我以前还接到过类似的咨询:公司周末老是安排加班,给加班费的,但是我不想加班,这个加班费我宁可不要,问我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可真是难倒我了,甚至我一度都认为,老板都按法律规定给你加班费了,你还有什么理由拒绝加班,虽然说《劳动法》有明确规定每个星期上班时间不能超过44小时,每周必须安排休息1天。但现实中严格按照这个标准执行的企业能有多少?只要给足加班费,大把的打工人们自愿加班。
资本家们也认同只要钱给得够,就无所谓休息不休息,有的是办法让你自愿放弃休息。所以我当时只能告诉他,你如果不认同公司的加班文化,可能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换个工作了。确定入职前,最好提出你的要求,周末不加班,有偿也不行。
但我估计这在当前这么卷生卷死的情况下,估计没有哪一家企业会接受员工提出的这样的要求,可能你提出来的那一刻,企业就认定了你这样的就是刺儿头,将来不好对付,直接pass掉你了。
而这个硬钢到底的小伙,入职才两天,就理直气壮拒绝周末加班,试用期都还没过呢,我估计国内的任何一家公司都会选择毫不犹豫辞退的。
很显然,该小伙肯定以公司违法辞退为由,主张经济赔偿金。因为具体的诉讼过程看不到,小伙自爆经历了五场官司,全部胜诉,按照劳动争议的程序,从仲裁到一审二审,就是三场,他说了五场,那有可能还经历过再审。
如果是这样,那我确实佩服小伙的毅力。我曾经也有一个劳动官司,本来是一个案件,我是代表被告公司方,因原告的案子到一审后,又增加了几项新诉求,所以一个案子,就变成了两个案子,分别走从仲裁到一审二审的程序,也就是总共开庭了6次,耗时一年多。我也是挺佩服那个劳动者的,只不过最终也没能如他所愿。
放到小伙的案件中,他说他开庭了五次,公司也是没料到他会这么强硬,还让自己的律师联系他调解,律师跟他说公司愿意按照他的请求把钱给他,让他撤诉,但他表示,自己不是为了钱,就是为了替打工人争口气,要为争取打工人的合法休息的权益。他要让自己争取的结果出现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所以拒绝调解。
耗时一年,打完五场官司,最终法院也判决公司赔付他一万四。
对此,很多人表示支持,认为小伙是大家维权路上的一道光,敢硬钢资本家。
也有很多人表示担忧,认为他这样不值得,以后没有哪家公司敢招聘他。毕竟,现在卑微的打工人们,想正当维权都要小心翼翼咨询,自己的维权行为会不会被下家查到,会不会影响自己找下一份工作。
这点既是一些无良企业拿捏打工人的点,也是很多打工人心中的痛,但这个小伙仿佛已经不在乎了,他就是要做第一个敢吃螃蟹的人,并且取得了胜利。
当然也有一些人站在企业的角度,认为加班也是企业工作安排的需要,不排除周末可能也会有一些紧急工作需要处理,不想增加工作时间,选择调休也是可以的,直接拒绝加班安排,就太极端了。试问,如果你是企业方,你敢要这样的员工吗?
我个人认为,小伙维权确实勇气可嘉,对职场环境的改善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当前极度内卷的就业环境下,本来大批人可能都找不到工作,你还要求企业去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去保护你的休息权利,我觉得是很难实现的。企业大可以甩出一句冷冰冰的:你不干有的是人干。
正因为这样魔咒般的话语,让很多打工人选择了忍耐,甚至无偿加班都只能忍气吞声,怕自己一旦提要求,工作就保不住了,下一份工作也可能差不多,那还不如老老实实先做着,起码还有工资发。大家都这么想,那你还想企业去改善劳动者的工作条件,那无异于痴人说梦了。
大概率只有等到劳动力短缺的那天,一个劳动力几个企业竞争,才可能说让劳动者提要求吧。但无论怎么样,这位勇敢的小伙也算是点燃了星星之火了,让麻木多年的牛马们知道了原来加班是可以拒绝的,不服从周末加班被辞退也是违法的。
但至于星星之火能否成燎原之势,我觉得在至少在目前这么糟糕的就业环境中,大概率是很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