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温州男人,在这片讲究家族血脉传承的地方长大,心里多少有点大男子主义。但是温州的大男人主义在我看来,他与传统意义上的大男子主义还是有很多不同的。
在许多地方,女人是不能全名出现在家谱上的。通常情况下,家谱中对女人的描述只有寥寥几笔,如某人的长女嫁到某地某姓氏人家,育有几个子女,或者是家族男子迎娶某地某姓氏女子。但是在我老家乡下,一位编写族谱的老人说,只要那女子是大学生,或者在部队中担任团长以上的职务,不仅可以全名记录在家谱中,家谱中也会多费些笔墨专门介绍她。
前些年,虽说温州不是执行计划生育最严格的地方,但是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下,每个家庭的总数减少了不少。女儿在家庭里的地位提高了不少,加上女儿是小棉袄,自然是老爹的心头好,有的父亲就把出嫁的女儿也要和儿子一样记在自家家谱里。
因此,温州的家庭在嫁女儿的时候,通常会给足嫁妆。有的家长甚至偷偷地塞给女儿私产,并且让她不要告诉任何人,以备不时之需。
写到这里,想起我一位体制内的朋友,迎娶了一位老板的女儿,女儿娘家经济实力非常雄厚。在朋友提任之前,照例要向上级部门汇报个人事项。于是他向妻子出示了个人事项登记的表格,并严肃地告诉妻子,表格中的内容要如实填写,如果瞒报被查实,他提任的事情便泡汤了。让朋友想不到的是,在妻子出嫁之前,老丈人早就买了旺铺,并登记在妻子的名下。我朋友那时候才知道原来自己身价不菲。
我作为男人,在我那三口之家的小家庭里也是一家之主。可是贱内是我的大学同班同学,为了我,从富饶的鱼米之乡远嫁到南蛮之地温州。这让我在她面前不敢摆一家之主的谱,因此在我们家里实行君主立宪制,我是国王,她是总理。只要承认我是一家之主,家里的大小事情都可以由她说了算。我在家里只要偶尔扶起一个即将倒下的油瓶就能得到她的赞誉。
这样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的。我还是挺喜欢这个君主立宪制,既有面子,又赚了里子。但是年轻的时候,我可不这样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我的地盘我做主一切都由我说了算。直到有一天发生了一件趣事,改变了我很多想法。
在女儿面前,我一直谨言慎行,我向来认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孩子面前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我都尽量要求能给孩子正能量的引导,希望能给到孩子正确的榜样和观念。因为有人说,家长的观念才是孩子的起跑线。
女儿刚上初一,个子就长得和她妈差不多高,我在女儿面前也放松了一点。那是一个夏天,我忙了一天回到家里已是晚饭时分,我从冰箱里拿出冰啤酒,倒上一杯满满的喝了一大口之后,那种沁人心脾的凉意直接驱散身上的酷暑,放松之余,我很自然地抬起一条腿,把脚放在自己的椅子上。
在一旁吃晚饭的女儿看到我这情形,大声喊了起来,“爸爸,你怎么可以这样呀?”
不知为什么,那天我的回答是:“我是一家之主,在自己家里架着脚又怎么了?”
没想到,女儿说,“爸爸,一家之主是让你给我们做榜样的,不是让你耍特权的。”
听到,这话,妻子狡黠地朝我笑了笑,我也就老老实实地把脚放了下来。毕竟,我经常要求女儿站有站相,坐有坐相。这样架着脚喝冰啤酒确实是男人的标配动作,但是在家里还是要以身作则的。
随着女儿不断地长大,女儿认为我这个一家之长越来越不合格。好在她也无法罢免,妻子便想出了君主立宪制这个折中的方案。由于家庭中,我在性别数量上处于劣势,只好答应了她们的要求。好在妻子也足了我的面子,没太多为难我。
现在看来,挺好的,百事不管,还能让饭吃三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