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上善若水”理解为对水的赞美,是本末倒置(清除道障11-12)

问道化鸣 2024-08-20 17:01:28

在老子思想里,即便是水,也只是在某些方面“几于道”。除此之外,还有摧枯拉朽的重大自然灾害的一面,所以自古就有水火无情、洪水猛兽之说。

同时,“上善若水”也不是对“水之德”的赞美,水只是“喻体”,“人”才是“本体”,才是老子论述的对象,因此,“上善若水”是对为道者行为方式的比喻性陈述,既不是对水,也不是对为道者的赞美。

为什么一说到“上善之水”,人们立马就想到“水的美德”,认为那是老子对水德的赞美与歌颂?因为人们从前所接触到的“美善”思想已经深入骨髓,对于后来接触到的东西,都要进行“先入为主”思想的“自我纠正”。

下面我们通过探讨名家解读,来分析解读上的错谬以及错谬的原因,提高对老子思想的整体理解水平。

原文: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居众之所恶,故几于道矣。居善地,心善渊,予善天,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

当代著名作家王蒙先生的解读:

最好的状态是水的状态,最好的品德是水的品德。水善于给万物以好处,却不争取自身的利益。它不拒绝待在别人不愿意待的地方,所以接近大道。

它总是待在最适宜的地方(给自己的定位恰到好处),它的心胸深远阔大,它的交往和善亲切,它说话诚信可靠,它为政为得良好、做事做得成功、行动符合时宜。

由于它不争夺什么,不与谁发生争执,也就不会有什么过错或被埋怨。

“几于道”仅限于“利物、不争、居下”之德,并非水的所有属性,也不是对水德的赞美

老子以水喻道,强调的是“善于为道者”如水。这句话有两个关键点:一、“上善”不是对“水德”的赞美,而是说“善为道者”如水;二、并不是水的所有属性都“几于道”,而是特指“善利万物而不争”和“居众之所恶”。

因此,老子说“几于道”的,就特指“利而不争”和“居下”这些方面。因此,下面所述“七善”都不是“水之德”,而是“善为道者”之德。

王先生对“上善若水”的解读,跳过了老子对“几于道”的具体论述,将“水之德”进行无限想象式的过度解读,陷入修身文化说教,并且连同下面的圣人“七德”也理解为“水之德”。

王先生说:“最好的状态是水的状态。最好的品德是水的品德”,这种说法以偏概全:决堤伤人也是水的状态,也是最好的状态吗?

“水善于给万物以好处”?冲毁农田城池,毁伤财产性命也是“善于给万物以好处”?“不拒绝待在别人不愿意待的地方”?那意思是说“水还有上流”的属性吗?居下是其本性,人人皆知,不存在“不拒绝”的问题。

老子借水的“善利万物”的超强能力,来陈述水的“不争”之德,因此,“不争”是需要资格的,只有强大而不争的特性,才是“几于道”的。

所以,老子所说的“不争”是针对王侯而言的,是“知其雄、守其雌”的“不争”,不是没有能力的不争,更不是没有原则的懦弱不争。

如果水是便于治理的,那么,鲧就不至于被舜帝杀死羽山,也不会有大禹治水成功而报复舜帝的事件发生。

德国哲学家赫伯特.曼纽什说老子是“这个世界的精神孕育者”,诺奖获得者、当代自由经济的鼻祖哈耶克奉老子为“思想教父”,这样的老子怎么会教“世人”与世无争?

老子不是孔子,老子讲道法自然,孔子讲人伦礼教;道家不是儒家,道家讲无为之治,儒家讲尊尊亲亲。

《道德经》涉及的“善”都不是“传统文化”的“仁善美德”,而是善于、擅长、能力强大,比如“善者与不善者”、“善始且善成”、“善执生者”、“善建者不拔”等等。

老子不讲“仁”“善”,是因为老子的“善”蕴含在“德”里,比如“慈”、“俭”、“不敢为天下先(后、外其身)”、“无私”、“不争”等等,这些都是自然、自发德行。

水乃自然之物,趋下只是其自然特性,把它作为优良美德化身的,是人的主观愿望,准确地说,是儒家仁爱思想的体现。儒家重视教化,强调规范,以此为标准进行价值判定。

这个做法,在老子那里,是“失道”之后的行为方式,是“损之又损”的对象。老子是一个冷静的圣哲,他只对现象进行客观陈述,并揭示出现象背后的“道”,落实在社会实践上,他不是道德说教者。

“七德”是圣人之治的七个主要表现,而不是对“水之德”的论述

老子为了阐述道理,常常采用比喻,然后回归正题,即回归到君王“本体”上来。我们不能把思想聚焦在“喻体”上,对喻体做无限解读。

王先生把下面的圣人“七德”理解为“水德”,认为“给自己的定位恰到好处”。什么是恰到好处?扣其两端执其中吗?道无两端如何执中?一个自然物还会给自己定位?还有“心胸”,懂得“交往和善亲切”?还会“说话”且“诚信可靠”?还会“为政”并且“为得良好”?

这样的说辞用来解读伦理说教完全没问题,但用于解读老子思想,则格格不入。

所谓“七善” ,即“居善地,心善渊,予善天,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魏源说:“居善地”以下,则言圣人利物而不争之实,非仍指水也”。

但自古以来,尤其是两宋大儒,都喜欢将圣人“七善”移花接木到“水”上”,进行歌颂赞美。

为什么不是水,而是圣人?因为老子的论说主体是人主,是侯王,“水”只是喻体,正如“溪”、“谷”、“母”、“婴儿”、“刍狗”、“橐龠”、“根”、“牝”等等一样,它们所承担的只是一个过渡性的“引子”作用,“引子”之后必然回归“正题”。

不少人喜欢将“七善”当作“水德”予以抒情式赞美,这种释读从西汉方仙道家河上公开始,加上魏晋南北朝以来儒释道玄风的熏染,两宋道德神学的人格化解读,影响了一大批学者沿着这一方向,将水神化成道德图腾予以歌颂。

如此解读,就转移了老子的论述主体与方向。须知“七善”是针对人主而言的(修行者指“心”),所以论述的是“道者若水”,也是“道者”的“七善”。

因此这一章的大意是说:

水的能力是强大的。但它能利益万物而不争,它停留在众人厌恶的低洼处。水的这种特性是接近于道的。

圣人的能力也是强大的。圣人在处理跟百姓的关系时,善于身处低位;他以百姓之心为心,纯净无私;辅助百姓自由发展,自然无为;政令简易言出行随;善于道治天下;处理政务事务善于人尽其才;解决问题善于“为之于未有”。

圣人对百姓利而不害,在名利方面“后其身、外其身”不与民争。正因为不与民争,所以没有怨尤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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