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释:纲鉴易知录》7.8汉纪•6/37中宗孝宣皇帝

快乐开心正明 2024-11-19 03:15:27

许广汉:昌邑君,昌邑人,孝宣皇帝许皇后的父亲,宦者丞,平恩侯,终年57年,谥曰戴侯,葬南园旁!

简释:中宗孝宣皇帝

诏命霍山担任奉车都尉,领尚书事。御史大夫魏相给事中。

皇上思念大将军霍恩德,于是封霍光兄长的孙子霍山为乐平侯,并且诏命霍山以奉车都尉的身份兼管尚书事务。魏相通过许广汉向宣帝呈上密封的奏章,说:“《春秋》讥讽世世代代都出任卿大夫的家族,厌恶宋国三代都有人担任大夫的情况。如今霍光已死,儿子霍禹又担任右将军,兄长的孙子霍山执掌中枢机要,霍氏的兄弟、各位女婿都占据权势之位,担任军事将领,霍光的夫人霍显以及霍家的各位女儿都能够在长信宫自由出入登记在册,骄横奢侈、肆意放纵,恐怕这样发展下去会逐渐无法控制,应当采取措施削减剥夺权力,粉碎可能存在的阴谋,以此来巩固千秋万代的基业,保全功臣的后代。”另外以往的惯例:各位呈上奏章的人都要写两封,在其中一封上标明“副”字,负责管理尚书事务的人打开副封,如果奏章内容有不妥之处,就搁置起来不向皇上奏报。魏相又通过许广汉向皇上建议取消副封制度以防止皇上被蒙蔽听不到真实情况。汉宣帝认为这个建议很好,就下诏让魏相担任给事中,并且全部听从了他的建议。

汉宣帝成长在民间,知道民间生活事务的艰难。霍光去世之后,孝宣皇帝开始亲自处理国家政事,振奋精神厉心治理,五天听取一次大臣们奏报政事。从丞相以下的各级官员都要各自履行职责奏报事务,陈述自己的意见,工作成效要进行考核。侍中、尚书等官员如果功劳足够应当升迁,或者有特殊的功绩,就会给予丰厚的赏赐,甚至惠及他们的子孙,始终没有改变这种做法。等到任命刺史、郡守、诸侯国相的时候,汉宣帝总是亲自接见询问,观察为人处世之道,等上任之后,又会考察实际行为,以此来验证之前所说的话,如果发现名声和实际表现不相符的情况,一定会弄清楚其中的原因。经常会说:“普通百姓之所以能够安心在田间劳作,而没有叹息忧愁怨恨的情绪,是因为政令公平诉讼得到合理处理。能和我一起实现这一点的,大概就是那些优秀的郡守、诸侯国相吧!”以此认为“太守,治理官吏是百姓的基本,频繁更换就会让下面的百姓不安;百姓知道太守将会长期任职,就不敢欺骗、蒙蔽,于是就会服从太守的教化”。所以郡守有良好的治理成效,用加盖玉玺的诏书进行勉励,增加俸禄、赏赐黄金,有的甚至会被封爵到关内侯;公卿职位出现空缺,就会从那些受到表彰的官员中挑选合适的人,按照次序进行任用。这样所以汉朝优秀官吏,在这个时期非常多,称赞为中兴时期。

待续.简释7/37孝宣皇帝

【考注】

许广汉:昌邑君,昌邑人,公元前117年出生,孝宣皇帝许平君皇后的父亲,平恩侯,公元前61年去世,终年57年,谥曰戴侯,葬南园旁。汉武帝出游,从长安到甘泉宫,许广汉是其中的随驾人员,误取别人的马鞍放到自己的马背上,事情被发觉,执法者将其定为盗窃,当处死刑,有诏令死刑犯可以选宫刑,于是许广汉便选择做了宦者丞。许广汉生平:昌邑今山东金乡人,汉宣帝刘询皇后父亲。汉武帝天汉四年即公元前97年,山阳郡改称昌邑国,封其子刘髆为昌邑王。当时,年仅20岁的许广汉为其侍从的郎官。髆乃音乐家李延年之妹所生,因早卒,武帝甚怜其子,出入经常带他跟随左右。一次,从武帝去甘泉,广汉在备马时,误取其他郎官的马鞍,被侍御官吏发觉,弹劾他盗窃上物,应该赐死。下诏定为死罪,暂囚于受宫刑的牢狱,听候处理。后来,改为徒刑三年,监外执行,被派到掖庭即皇宫的旁舍居住。刑满后,又当上了看管宫人的狱官。在上官桀之乱时,安排他到某间屋子找可以用来捆人的绳子,没有找到,别人却找到了,因此获罪,被判苦役。后来就做了暴室啬夫即小吏。这时正好与曾皇孙,即后来成为宣帝的刘询住在一起。刘询的祖父即戾太子、祖母史良娣及父刘进、母王夫人,于公元前91年因巫盅事起,皆被害。当时曾皇孙询只有数月,亦系狱中。五岁时赦免,无家可归。狱吏邴吉视其可怜,就托付史恭的母亲贞君抚养。贞君年老病故,又把曾孙收养于掖庭,遂与广汉同居舍中。

原文:中宗孝宣皇帝

以霍山为奉车都尉,领尚书事。御史大夫魏相给事中。

上思报大将军德,乃封光兄孙山为乐平侯,使以奉车都尉领尚书事。魏相因许广汉奏封事,言:“春秋讥世卿,恶宋三世为大夫。今光死,子复为右将军,兄子秉枢机,昆弟、诸婿据权势,任兵官,夫人显及诸女皆通籍长信宫,骄奢放纵,恐浸不制,宜有以损夺其权,破散阴谋,以固万世之基,全功臣之世。”又故事:诸上书者皆为二封,署其一曰“副”,领尚书者发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相复因许伯白去副封以防壅蔽。帝善之,诏相给事中,皆从其议。

帝兴于闾阎,知民事之艰难。霍光既薨,始亲政事,厉精为治,五日一听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职奏事,敷奏其言,考试功能。侍中、尚书功劳当迁,及有异善,厚加赏赐,至于子孙,终不改易。及拜刺史、守、相,辄亲见问,观其所由,退而考察所行,以质其言,有名实不相应,必知其所以然。常称曰:“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亡叹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讼理也。与我共此者,其惟良二千石乎!”以为“太守,吏民之本,数变易则下不安;民知其将久,不可欺罔,乃服从其教化”。故二千石有治理效,辄以玺书勉厉,增铁、赐金,或爵至关内侯;公卿缺,则选诸所表,以次用之。是故汉世良吏,于是为盛,称中兴焉。

待续.原文7/37孝宣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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