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常理,违法或者不违法,只可能有一种结果,因为在法律层面,非黑即白,没有第三种选择。
所以,从这个底层逻辑的角度来说,国际刑事法庭做出的裁决,在国际法层面,只要证据确凿,那么他们所做出的判决,就应该充分得到尊重。
然而,现实的世界,从来都不会有非黑即白如此简单的答案。于是就出现了完全矛盾的怪现象:
俄罗斯对乌克兰采取特别军事行动,国际刑事法庭宣布普京有罪,决定通缉普京。
美国表示坚决支持。
以色列对加沙地带采取军事行动,国际刑事法庭宣布内塔尼亚胡有罪,决定通缉内塔尼亚胡。
美国表示坚决反对,甚至声称要制裁国际刑事法庭的官员。
从法理的角度:这两位都是发起冲突的主要决策者。
按照美国的价值观:如果支持国际刑事法庭通缉普京,就应该支持通缉内塔尼亚胡。如果反对通缉内塔尼亚胡,就应该同样反对通缉普京。
现在,面对国际刑事法庭的两份通缉令,连美国人把自己都给整不会了,精神分裂了,白宫发言人面对记者的提问,也开始了疯言疯语。
而美国下面的一众小弟,也被美国弄得精神分裂,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