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养老金逐年按工资比例调涨,高与低差距越来越大:公平吗?

马老虎的生活 2024-05-26 19:52:38

就这个敏感的话题而言,我以为:可以说也公平,也不公平。原因如下:

对退休前高收入,退休后又高退休金的体制内、国有单位、公务员来说,肯定认为是"公平"的,而且还会自感越高越"公平"。

但对于以前是国企员工,后因改革改制而失去工作,自谋职业的低收入人群里的退休人员来讲,确实会感到不"公"。

这些人原来也是有手有腿有本事有技能,可在工作岗位建功立业的人才,就因为企业改制破产,许多人失去了原有工作,其中也包括不少退役退伍军人。不是他们没本事不作为:他们在岗时工资特别的低,而且社保是从90年代开始实行的,刚开始收入不高,缴费基数也低,这是导致他们后期退休工资核算较低的主要因素之一。不是他们懒,是改制的"阵痛"政策让他们成了"牺牲者"。大部分下岗职工当时确实算了一两万、三四万的补偿金,但从此后成了"无业游民",加之年龄因素,要找到心仪的、合适的、工资收入高的工作也的确好难。最后好多人只能去自谋职业或到私企打工,由于其收入较低,社保也基本以最低基数缴纳,结果就是其个人账户结存的社保金余额低,到退休年龄后核算的工资自然就低,这确实是个"现实"问题。

国家改革改制没错,不可否定。但应想到这些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一代人里◇确实有人在改革改制的"阵痛"中"牺牲"了个人的利益,顾全了国家的大局和稳定。而恰恰这些人中的一部分人退休后成了退休工资相对较低的人群,和同龄的高收入退休人员比,差距确实悬殊,心中自然会感到有些不公。

按社保政策设计,在养老金核算上,确实应执行多缴多得,少缴少得,不缴不得的原则,这没有错。但对上面所说的这些以国企下岗职工身份走向社会,自谋职业导致最终退休工资较低的退休人员来说,国家也应从关怀的角度去多重视、多理解,多关心他们的生活,在今后制定新的退休金调涨政策时,尽可能重点向这些曾经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劳动者"加以倾斜,提高点调涨比例,使他们真正得些实惠和补偿,从而也可使目前领取养老金人群收入高低差距越拉越大,越来越不"公"的矛盾问题得以有效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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