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摊丁入亩”?雍正皇帝到底分摊了什么,让士绅们集体跳脚

天鹤史书 2024-12-09 10:15:09

前言

摊丁入亩”这个名词听起来很简单,但它的背后却是雍正皇帝一项惊天动地的改革,直接引发了士绅阶层的集体反弹。

到底什么是“摊丁入亩”?听起来像是分摊责任,可它实际上涉及到的,不仅仅是土地和税收那么简单。

这个改革一推出,不仅改变了百姓的生活,甚至让一些有权势的士绅都集体跳了脚了。雍正到底“摊”了些什么?为何一向稳重的士绅们会如此愤怒?

正文

清承明制,清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沿用了明朝的收税方式,对百姓征收田赋和丁税(人头税)。

收人头税时,按家里人数乘以每人应交钱数来交丁税,富人和穷人缴纳一样的丁银。

这看似公平却实则弊端重重,正如《清朝文献通考》中记载:“丁银之征,贫富一辙,殊失均平之旨。

广大贫民负担沉重,而富人则毫无感觉。小户人家因人多地少,逐渐付不起丁税,于是甘愿卖地给地主当佃户,甚至出现卖田卖身、溺死婴童的悲惨景象。

士绅不用纳税又有钱财,拼命买地。到康熙年间,清朝主要土地逐渐集中在官僚手中,土地兼并问题日益严重。

《清实录》中曾提及:今土地多为豪右所占,小民几无立锥之地。一邑之中,有田者十一,无田者十九。

农民承担着繁重的税赋,却因无地不能生产而无力负担,这导致流民数量不断增加。

封建地主垄断土地却不交税,还向上瞒报土地数量,要缴税的土地逐年减少,清朝廷能够收到的税赋自然也是年年减少。

当国家有财政难题需要大量款项时,又只能向贫民加税,如此便引发了新一轮的农民起义。

一些百姓为了避税,开始更大规模地投献、逃荒或藏为隐户,让国家彻底收不上税。

官僚为完成赋税任务,将丁赋转嫁到其他农民头上,造成恶性循环,朝廷财政持续下降。

地方官员为中饱私囊,对下征收重税,对上却少报人口,正如《清史稿》中所描述:“地方官吏,上下其手,征敛无度,而报数不实。

这造成吏治腐败,朝廷收入再次锐减。当年发生在明帝国身上的事情眼看就要在清帝国重演。

为避免这可怕的现实,雍正帝开始大力改革。雍正帝进行 “摊丁入亩” 改革,士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

摊丁入亩并非雍正帝创造,而是照搬明朝中后期条鞭性的摊丁入亩,只是明朝未坚持下来。

清人王庆云说:“明嘉靖后行一条鞭法,均摇、里甲与两税为一,丁随地起(摊丁入亩)非权舆于(开始于)今日。

雍正帝改往日按人头收税为按地收税,进行大规模检地运动,核田归税,将田赋、差役和丁银等逐步合一,实现真正的一条鞭法,并宣布 “永不加赋”,从而废除了流行中国两千多年的人头税。

早在春秋时代就有人头税,秦汉时期称之为 “口赋”“算赋”“口算”。

雍正帝依照 “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士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 原则,废除士绅许多特权,与百姓一样承担徭役赋税(官绅一体当差政策后来未推行下去)。

把康熙五十年的徭役银作为固定数额平均摊入各地方田赋银中,各省分摊比数不同。

此后清朝人有多少地交多少税,地少少交,地多多交,无地不交,极大地减轻了贫民负担,人口增加不再增加纳税负担,少地或无地民众压力骤减。

土地不好隐藏相对不变,只对土地征税容易,税率、税额容易确定,核算方便,且土地集中在官僚和富人手中,他们有承担赋税能力,有利于政府收税和保持社会稳定。

浙江《嘉兴府志》上评价说:“田亩起丁(摊丁入亩),田多则丁多,田少则丁少,计亩科算,无从欺隐,

其利一,民间无包赔之苦,其利二,编审之年,照例造册,无须再加稽核,其利三;各完各田之丁,无不能上下其手,其利四。

无田的乡民、佃户和市民不再缴纳众多税赋,不再因负担沉重而逃亡,客观上安定了百姓生活。

但对地主富人来说,摊丁入亩是割肉之痛,推行阻力很大,从民间富户到官员士大夫都进行推脱、抗争,雍正帝费力推行到一些地方,却被士大夫群体仇视,遭到既得利益者一致抹黑和栽赃,导致雍正帝名声不好。

摊丁入亩政策实行后很快展现威力,极大增加清朝国库收入。

雍正初年国库存银只有 800 万两,至雍正末年,基于包括摊丁入亩制度在内的善政实施,国库存银达 6000 万两,社会人口从 1661 年的 1913 万增加到 1790 年的 3 亿之多。

摊丁入亩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稍微缓和了大地主的土地兼并活动(可惜后来地主转嫁负担于佃户继续兼并田产),中国人口得以迅速增长,为清朝的统治注入了强心剂。

结语

雍正的改革一个看似简单的税制改革,却触动了根深蒂固的既得利益,引发了剧烈的社会震荡。

雍正顶住压力,坚持改革,最终开创了一个历史新局。他用自己的政治智慧和非凡勇气,完成了这场改天换地的壮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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