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人在网上留言,很多银行客户经理与贷款中介都有合作,如果要抓,那都抓不完。有此留言的人,说明还没有认清国家对游走在法律边缘贷款中打击力度只会持续增大的现实,也没有认清贷款中介对我们银行员工的危害。下面披露的两份判决书足于让大家看清现实。
(一)贷款中介行贿案
2017年至2022年期间,郁某为帮助客户办理公司经营贷款,通过虚构公司身份、伪造经营场地、贸易合同,并给予银行信贷员张某、阴某好处费等方式,来获取贷款审批上的不当利益,其中张某收取好处费24万余元,阴某收取好处费7万元。2023年4月17日,郁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最后法院判决:郁某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二)银行员工受贿案
2020年至2022年,张某在担任XX银行XX分行XX支行零售部副经理、某某中心团队长等职务期间,在明知贷款中介郁某存在虚构公司身份、伪造经营场地、贸易合同等行为的前提下,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客户虚假的贷款申请行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郁某给予的好处费244,100元。2023年4月17日,张某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最后法院判决:张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结束语
从判决结果来看,贷款中介与银行员工判决基本情况,但所带来的后果确完全不一样:背负受贿罪的银行员工张某今后与好的工作机会完全隔绝啦,而贷款中介郁某本身就是游走了法律边缘,影响不大,而且他能够送给银行员工31万元,他所获得的利益至少是行贿金额的两倍以上,而且还不是非法所得。
所以银行员工与贷款中介是严重收益与风险不配备,从这个角度上来讲,银行员工也应该远离贷款中介。
处罚的太轻,想干的人一大把
这种中介罚的太轻了 贷出去的钱都收不回来 不和诈骗一样么 诈骗几千万多少钱多少年牢 这个多少钱多少年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