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离我们还有多远?

爱欣的手记 2024-10-19 13:54:57

我一朋友78岁的老父亲故于晚期肠癌,去世之前的那段时间可以用痛苦之极、生不如死来形容,老年吃不下饭,瘦的脱了相,家人眼看着也倍感心疼,却又无能为力。

老人几年前经过一次大手术,但是后来又一次复发并伴有肝肺等脏器转移,老人也自知自己不久于人世,很想安乐死,可是我们国家没有这一项规定,也只能给予临终关怀,尽量减少老人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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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有时候人的生命力是顽强的,想活不能、欲死也不能让人很无奈。这种情况下,在医院也是出于人道主义给予临终关怀,因为这种癌症晚期老人已不能吃喝,就只能靠输液来维持生命。

那些日子朋友照顾父亲也累得很憔悴,父亲走了以后,她说自己经常想起老人临终前那痛苦不堪的样子,眼睁睁看着父亲熬到油尽灯枯,每当此时心里真的是很难过。

生命之灯

“咱们国家要是能实行安乐死就好了”,她说着,擦着眼泪。我很理解她,我也赞同她的观点,对于癌症晚期不能治疗的老人,在本人意愿同意的情况下,如果实施安乐死再好不过了。

我最近看到一个医生讲述该话题的视频,很多人留言这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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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常想,如果以后实施安乐死,我也会给孩子留下这个遗愿,不想让自己走得很痛苦很“艰辛”,有尊严地离开何尝不是最佳选择呢?

其实,身边不少老人也表达出这个意愿。他们希望在自己生活不能自理、失去尊严、感觉活着是一种痛苦的时候,如果能被安乐死,会觉得这种方法是一种很好的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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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其实是西方的一种叫法,我们则称之为“有尊严地离开”。

这其实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目前它涉及到伦理、道德、法律等多方面多层次交织的话题,也是一个很复杂的议题,眼下关于这个问题仍存在着不少争议。

可就目前来说,实施安乐死在我们国家还是不太现实的,究其原因,相信大家心里也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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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每一个生命都应该受到尊重,这不仅是法律的保护,也是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的精髓。

反过来,我们试想一下,如果安乐死有一天被正式认可,这个“界限”该如何严格地判断和界定呢?

如果有的老人还不想死,但是人生的最后阶段却很难用语言表达,眼神里依然表现出对生命的渴望,家人为老人的治疗还持不同意见,这种情况下怎么办?

如果有的人很年轻就不想活了,很渴望安乐死,可是其父母不同意,这又如何是好?

还有,会不会被居心不良的人趁机钻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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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命的尊重,不是自己不愿意活下去就可以去“安乐”,有的人会把安乐死合法化想的未免过于简单化了。

不过,有的国家是允许被安乐死的,这也叫“辅助自杀”,比如法国、英国,爱尔兰、希腊,丹麦、瑞士等国家的部分地区。有的国家的人会经过申请和批准,去自己选择的地方结束痛苦的生命。

比如,我曾经看过一篇报道,一个身患绝症的日本中年女性,她就是申请去国外去安乐死的。

在人生的最后阶段,我相信每个人都不愿意走得太“难堪”太痛苦,很希望以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于晚期癌症等病人医疗能离安乐死进一步,这也是人类社会进步的表现,目前这一议题已被很多国家所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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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是到了那一天,很希望自己能在家里安静地离开,我会留下遗嘱给孩子,不抢救、不插管、不进ICU,尽可能地减轻痛苦就好。

盼望着有一天,我们国家也能把实施安乐死合法化,而不是让临终痛不欲生的人“梦想着”去别的国家被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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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你怎么看呢?

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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