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源:百姓关注、大风新闻
中小学老师和学生恋爱,无论是在法律层面还是在道德层面,都是不符合人们预期的,也会存在很大的舆论争议,毕竟一方是未成年人,这种风气如果盛行的话,教师队伍形象将大打折扣。
但遇到一些特殊情形,我们还能要求老师道德高标吗?
近日,江西萍乡一所中学的男教师黄某某卷入了一场风波,他被指控与一名已退学的未成年女学生谈起了恋爱,此事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开来,引发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标准的广泛讨论。
而事件的导火索是一位自称当事女生前男友的网友发布了一篇网络文章,他指控中学教师黄某某,即该女生的前生物老师,在学生退学后与其发展成了恋爱关系。
据这位前男友透露,他目前是一名就读于某二本院校的大学生,尽管学费昂贵,他仍坚持每月资助该女生。
然而,让他无法接受的是,这位女生与黄老师的关系暧昧不清,甚至有深夜受邀到黄老师家中吃零食的记录。
聊天记录显示,女生本人也确认了黄老师在圣诞平安夜向她表达了爱意。
在交涉过程中,前男友威胁要将此事曝光于网络,而黄老师则显得无所畏惧,甚至表示最坏的结果就是失去工作。
更引人注目的是,从某些线索来看,两人似乎已经见过家长,女生的家长表示认可。
在这种背景下,黄老师与已离校的学生之间的恋爱关系是否违反了教师职业道德,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
此前有媒体报道,黄老师已经被停职,但1月3日,此事出现了后续!
学校工作人员表示,黄老师并未被停职,而是接受联合调查组的调查。
这样一来,结果就是一个未知数,黄老师未必会承担多少责任,那么这件事该如何定性呢?
从法律层面来看,如果该女生未满16岁,该老师确实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举报人已经是大学生,由此判断女生大概率已经超过16岁。
另外,从教师职业规范来看,只是规定了不允许和在校生交往,并未提及已经退学的女生,这就存在很大的不确定因素,总不能要求一个单身的人不要和校外16岁以上人员谈恋爱吧?
所以,该老师未被停职已经初步说明了一些问题,很可能会批评了事,不回应实质性的处理,但此事对老师们来说,还是值得反思的。
尽管不违反规定,但从道德层面来看,还是有一些风险的,毕竟全社会对教师的道德标准要求很高,为了避免争议,维护学校和自身声誉,还是应该悠着点,大家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