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遇
恒山的李老是个农户,家里有几百亩土地,家境堪称小康。但他家人丁不旺,李老到中年时才生下一个儿子,名叫李壹。
李壹年纪稍长时就去到学堂读书,老师对他的学业管得极严。但李壹到了十二岁时开始贪玩,整天到处游耍,耽误了学业,他畏惧父亲和老师,怕他们责怪打骂自己,于是偷了家里的一些钱,离家逃走。
李老夫妇心中非常焦急,贴出告示悬赏,四处搜寻却没有发现李壹的任何踪迹。李壹母亲平时对这个唯一的儿子爱若珍宝,如今心如刀割,差点就轻身自尽了。
李老心中也苦,但还是只能不住宽慰她,说我们正当中年,还是可以养儿育女的。但妻子整天想儿子,结果就想出病来。她多次劝李老纳妾延续香火,李老心里总是不忍。
光阴荏苒,一转眼过了十年。李老眼看年近古稀,夫妻俩还是没有生出孩子来。宗族里的穷苦人家,看中了李老的家产,都想把儿子过继给他,为此吵闹不休。李老感到十分厌烦。
李老心想,自己目前精力尚强,应该还能生养,过继的终归不如亲生的,不如去买个小妾。正值又旱又涝的年份,听说河南一带卖儿卖女,价钱非常便宜。李老于是带了一百两银子前去,找了买卖人口的经纪行,用五十贯钱挑中一个容貌端庄的年轻女子。李老感到非常满意。
女子施礼过后,询问李老的姓名籍贯,李老就如实说了。女子惊讶地说:“我与您不但同姓,还是同乡,这真是怪事了!”李老说:“同姓或许有可能,但是同乡不可能吧?我们那里与你们这里相隔五百里地呢,怎么可能同乡。”
女子说:“我年幼时就听我父亲说过的。他说他姓李,名叫李壹,是恒山人,因为逃学离家出走,后来做了别人的干儿子,亲生父母在不在都不知道了。他总是一边念叨一边哭,我和母亲时常安慰劝导他。”
李老听完,也大吃一惊,说:“按你这么一说,你父亲确实是我儿子,你应该是我孙女了。幸亏你说得早,我们赶紧去你家把这事情搞清楚!虽然过去了十多年,但是人的音容笑貌,应该是不会改的。”说完他让女子带他去到她家所在的村里,喊女子父亲出来。一看,果然就是李老的儿子。
两人相见痛哭一场,李壹述说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他说:“当初我逃出家后,昏头昏脑只顾往南边跑,后来钱用完了,只好讨饭,来到了这个村子。有一位老人也姓李,他把我收为养子,为我娶了妻子,连生了四个儿子两个女儿。养父养母先后去世,遇上这个荒年,没办法了,所以卖女儿换点米面度日。”
李老非常高兴,让儿子赶紧卖了房屋和家里的东西跟他上路。事情办妥,他带着儿子一家八口人回到了恒山。
李老的妻子自从李老走后,孤苦伶仃,一个人卧病在床,眼看危在旦夕性命不保。听说丈夫回家来了,突然间子孙满堂,她不觉地就从床上跳了起来。
(出自《夜雨秋灯录》)
报应二则
康熙年间,献县人胡维华以烧香为名,聚众谋逆叛乱。他居住的地方,沿大城、文安走,离京城有三百多里;如果沿青县、静海走,离天津二百多里。
胡维华计划兵分两路,一路出其不意,日夜兼程到达京城;一路占据天津,掠夺海船。如果顺利,天津的兵马也往北赶,不顺利,人马则逃往天津,登船入海而去。
但当他正要给下属部署任务,任命官职时,阴谋败露了。官军前来擒拿,把他家团团围住,然后用火攻烧房子,胡家所有人都葬身火海,连幼小的孩童也一个没留下。
当初,胡维华的父亲富有资财,喜欢周济穷人,也没干过太坏的事。邻村的老儒生张月坪,有个女儿长得很漂亮,简直可以称得上国色天香。胡维华的父亲看到后为之心醉,就动了坏心思。
但是张月坪这人品行端正,又迂腐固执,绝无可能把自己的亲生女儿给人做妾。胡父就聘请他来家教读,寻找接近对方的机会。
张月坪父母的灵柩在辽东,因为运不回来,所以经常悲哀叹息。有一次偶然与胡父谈及此事,胡父就捐助钱财让他扶灵柩而归,并且送给张月坪一块坟地。
张月坪的田里有具尸体,死于非命,死者生前恰好是他的仇家。官府要以谋杀罪审理这桩案子,胡父又千方百计替他申辩,张月坪终于被释放。
有一天,张月坪的妻子带着女儿回娘家,因为三个儿子都很小,张月坪回自家看守门户,约好几天后返回胡家。胡父就暗中指使家丁夜里从外面把张家的门户锁上,放火烧了房子。张月坪父子四人都被烧成灰烬。
胡父却假装吃惊表示哀悼,代为料理丧葬,并常常周济张月坪的妻女。孤女寡母竟把他当成了依靠。有人要想娶张家的女儿,张月坪妻子必定来同他商量,胡父则在暗中阻挠,婚事总是成不了。
时间久了,胡父渐渐露出求张家女儿做妾的意思。张月坪妻子感激他的恩惠,打算答应下来。女儿开始不情愿,夜里梦见她的父亲说:“你不去,终究不能满足我的心愿。”女儿于是遵命嫁了过去。过了一年多,生下胡维华,张家的女儿很快病死了。胡维华谋反,竟使胡家断子绝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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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我(作者)家三四十里的地方,有个人残暴虐待弄死了仆人夫妇之后,霸占了他们的女儿。这个女子一向聪明黠慧,侍奉主人的饮食服用,样样都很称心。凡能博得他欢心的事情,淫荡狎昵、打情骂俏等等无所不做。人们都背后议论说她忘记了父母之仇。
主人被她迷惑得不可自拔,对她言听计从。女子开始时引导主人追求奢侈豪华,把家产耗去了十之七八。随后又离间主人家亲人的骨肉关系,使一家人之间互相怨恨像仇人一样。
接着又经常向他讲述《水浒传》宋江、柴进等人的故事,称赞他们是英雄好汉,怂恿他与强盗往来。主人最后竟然因为杀了人要偿命。
行刑这天,这个女子没有去哭遭受极刑的男人,而是悄悄带着酒,到父母墓前祭祀,说:“父母双亲经常在梦中惊吓我,恨恨地想要打我。今天明白了吗?”
人们这才知道她原来是蓄意报仇,说:“这个女人的行为,非但人预料不到,就是连鬼也未能料到,真是机谋深远啊!”然而,人们并不认为她阴险,《春秋》主张原心定罪,重视推究动机,何况这本来就是不共戴天的家仇。
(出自《阅微草堂笔记》)
鬼哭
我在乌鲁木齐时,军吏拿来几十张文书,捧着墨笔请我签批,说:“凡是客死在此地的人,其灵柩回家乡,照例要给文书,不然死者灵魂就不能进关。”
因这个文书通行于阴曹地府,所以不用朱笔签发,上面的印也是黑色的。文书上的行文和字迹都极其低俗荒诞。是这样说的:“这是用来作为凭证和执照的:证明某处的某人,年纪若干岁,于某年某月某日在本处病故。现在亲属搬运灵柩回故乡去,理所应当发给此证明。因此希望沿路把守关隘的小鬼,都要在验证魂灵后放行,不能找借口要钱或者滞留,使得他们不方便。”
我说:“这不过是里中小吏们变着法子捞钱罢了。”于是请求将军去掉这个规矩。过了十天,有人报告我说,城西的墓地里有鬼哭,因为没有文书回不了家乡。我斥责他胡说八道。
又过了十天,有人报告鬼哭声离城近了。我还像上次那样斥责了他。之后又过了十天,我住处的墙外索索有声。
我以为是小吏在捣鬼。过了几天,声音到了窗外。当时月光明亮一如白昼,我亲自出去寻视,什么人也没有看到。
同事观成御史说:“你坚持的是正确的,即便是将军也不能责怪你。不过鬼哭是大家都真切地听到了的,得不到文书的鬼,必定要怨恨你。何不试试给它们文书,姑且堵堵那些说三道四的人的嘴巴。倘若鬼还哭,那么你也有可说的了。”我勉强听从了他的建议,这天夜里就安安静静的了。
还有,军中佐吏宋吉禄在掌印的房里,忽然昏倒在地。好久之后他醒过来说,看到他母亲来了。不一会儿,台军呈上来一封公文,打开一看,是哈密县报告宋吉禄的母亲来探视儿子,在路上去世了。
天下什么事都有,儒生们谈论的是常理罢了。我曾经写了乌鲁木齐杂诗一百六十首,其中有一首说:“白草飕飕接冷云,关山疆界是谁分?幽魂来往随官牒,原鬼昌黎竟不闻。”写的就是这两件事。
(出自《阅微草堂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