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济宁一位母亲刘女士通过网络平台投诉称,她的两个孩子用零花钱各捐款10元,却被公益组织以“捐得太少”为由拒绝接受,甚至在她投诉后,其中一个孩子被移除出公益组织。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事件经过:10元捐款被拒,孩子被移除公益组织刘女士介绍,1月21日,她看到名为“聋哑学校爱心捐赠衣服群”的微信群内发起了一次为孤寡老人送温暖的公益活动。
群主陈某某表示,活动计划慰问10位孤寡老人,但慰问压力较大,希望群友们伸出援手。
刘女士与两个孩子沟通后,孩子们同意用自己的零花钱献爱心。于是,刘女士向陈某某转账20元,注明是两个孩子各捐款10元。
然而,第二天,陈某某回复刘女士称:“没办法给你写收据,10元1个人都说抠,上次团委决定了以后10元不再收。”
刘女士表示无法理解,随即向济宁市民政局进行了投诉。
在投诉后,陈某某向刘女士道歉,但随后刘女士发现,其中一个孩子被移除出了济宁晓娅慈善公益中心的正式成员名单。
刘女士表示,另一个孩子因为当初是用丈夫的手机号注册的,所以没有被移除。
民政局介入调查:爱心捐款不应设最低金额限制对于爱心捐款是否有最低金额限制的问题,民政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没有这种情况,爱心捐款不应设最低金额限制。”
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该济宁晓娅慈善公益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于2020年8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陈某。
刘女士的无奈:孩子用自己的零花钱献爱心却被羞辱刘女士表示,两个孩子分别11岁和9岁,他们的零花钱都是通过帮家里做家务,一块钱一块钱攒下来的。
虽然家庭条件一般,但她一直希望孩子们通过参与公益活动得到锻炼。
2024年,她和丈夫还分别给两个孩子注册了济宁晓娅慈善公益中心的成员身份,并参加过一次慈善活动。
“孩子们把可以用来买零食的钱捐给孤寡老人,怎么能被定义为抠呢?”刘女士说,她原本计划让孩子继续参加实地慰问活动,帮助搬运爱心物资,“公益组织觉得捐10元太抠,可我认为孩子用自己的零花钱献爱心是不丢人的。”
热议:爱心不分大小,公益组织应尊重每一份善意这一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热议。
许多网友表示,爱心不分大小,公益组织不应以捐款金额来衡量一个人的爱心。
还有网友认为,公益组织的行为不仅伤害了孩子的积极性,也违背了公益的初衷。
公益组织的核心价值在于尊重和鼓励每一份爱心,而不是设置门槛。
对于孩子们的善举,公益组织应该给予更多鼓励和支持,而不是拒绝和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