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下午,辽宁科技大学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在校部421会议室签署了《辽宁科技大学-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鞍钢集团总工程师兼科技发展部总经理刘丰强,北京研究院董事长、党委书记、鞍钢集团钢铁研究院院长王军生等一行;辽科大党委书记孟劲松,党委副书记、校长胡军等校领导出席签约仪式。王军生和胡军分别代表双方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上签字。胡军主持签约仪式。
孟劲松在致辞中对刘丰强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鞍钢集团在学校发展过程中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说,辽科大和鞍钢集团合作已经形成了源远流长、深厚无比的文脉关联和血脉联系,有着深厚的合作基础和广阔的合作空间。此次辽科大和鞍钢集团的全面合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打破学校和企业交流壁垒、促成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协同推动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的重要举措。希望校企双方以本次签约为契机,在科研攻关、人力资源合作、平台共享和项目申报方面加强合作,打造全国校企多元化合作的典型样板,实现鞍钢与辽科大事业发展的新跨越。
刘丰强在致辞中表示,鞍钢集团与辽科大有着长达70多年的合作传统,共同为我国钢铁工业作出了巨大贡献。鞍钢将以此次续签战略合作协议为新起点,与辽科大在矿产资源、低碳冶金、智能制造、材料加工、生态环境修复等冶金全产业链领域开展协同创新合作,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及产业化;共建鞍山钢铁现代冶金产业学院,加强创新人才培养。未来,校企双方将一道立足辽宁新时代“六地”建设,服务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进一步拓展合作广度、增加合作深度、加快创新速度,共同打造央地合作的典范,书写校企共赢发展的新篇章,为辽宁振兴发展和东北全面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胡军在主持时对鞍钢集团在我国冶金工业发展中作出的贡献表示赞赏,对鞍钢集团在学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此次续签协议,将开启辽科大和鞍钢集团合作新的篇章,校企双方将进一步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在冶金行业和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发展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与会人员围绕科技合作、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人员引进等内容,开展了深入的研讨和交流。
鞍钢集团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副总经理(副部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李学佳;鞍山钢铁/鞍钢股份党委常委、鞍钢股份副总经理张华;鞍钢矿业副总经理刘殿军;工程发展副总经理周敬忠;本钢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蒋光炜;科技发展部科技创新管理总监沙庆云;辽科大党委副书记孙晓华,党委常委、副校长李胜利,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高姝娜以及相关部门和学院负责同志参加了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