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恩法则曾经指出:一起严重事故,后面必然有29起轻微事故,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因此,当今世界绝大多数的空难,并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99%的空难在发生之前,都有办法去避免,也许是因为飞行员操作不当,亦或者是因为地面检查不够,才会发生重大事故。
12月29日坠毁的韩国济州航空7C2216号,就正是如此。
当时,这架飞机在韩国时间上午9点,由泰国曼谷起飞,飞往韩国的务安机场,最终在降落时因为无法放下起落架,冲出跑道坠毁,并且发生了爆炸。
事件发生后,机上的181人,只有两名乘务员获救,其余全部遇难。
从撞击引起的大爆炸就能发现,飞机并没有进行放油操作,也就是根本没做好硬着陆的准备。
而且,根据调查,这架飞机在过去的48小时内一共飞了13次,而地面的例行检查,仅仅只有28分钟。
这种检查根本就是用来糊弄流程的,根本无法看出飞机是否具有安全隐患。
这是航司为了提升飞行效率,并且追求利益最大化导致的恶果。
那么,当时的飞机,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时间退回到8点54分,当时该客机抵达机场附近,并且获得了着陆许可。
三分钟后,塔台发送了注意飞鸟的警报,紧接着不到1分钟,飞机的引擎就撞鸟发生了喘振。
不过,根据相关行业从业者回答,发动机喘振,并不会影响飞机降落,而且飞机已经到了机场上空,就算是双发全部失效,飞行员也绝对有能力将飞机落地。
可惜的是,在9点3分的时候,客机在起落架没放下的情况下强行着陆,虽然发动机开了反推,但没有起落架的刹车,还是导致飞机直接冲出了跑道,并且发生了爆炸。
不过,具体的事故原因,其实还有待调查,因为鸟击这个结论,实在是不能服众,因为鸟击不可能导致起落架放不出来,就算是液压系统损坏,机舱中也有手动放下起落架的机械操纵装置。
除此之外,飞机在落地的时候,襟翼和缝翼这两个可以辅助减速的装置,全部都没放到正确的角度,即便是起落架正常,襟翼和缝翼也都要调解到对应的角度,起到减速的作用。
由此也能看出,当时的飞行员应该是已经手忙脚乱了,如果能成功放出襟翼,通过襟翼的减速,再加上落地时候的大角度转弯,飞机很有可能就不会冲出跑道发生爆炸。
现在,事故的黑匣子已经被送往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只有对飞行记录仪进行解读,我们才能知道,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不过,不管这起事件的事故原因是什么,济州航空的各种违规操作,让飞机高强度的行驶,一定是导致事故的催化剂。
希望这件事也能给韩国民航业一个教训,毕竟生命安全大于天,出一次这样的事故,航空公司高强度飞1000次,也赚不回一次损失的经济和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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