煞星的特点和吉凶

曌澍 2024-09-10 18:37:00

若气煞止一,而制伏有二三处,喜行煞旺地,倘运再遇制伏,则尽法无民,虽猛如虎狼,亦不能逞其技矣。是又不可专言制伏,要轻重所得。故《经》云:原有制伏,煞出为福,原无制伏,煞出为祸,此之谓也。

假如甲见庚及申,乙见辛及酉,柱中煞旺有气,宜行东南方运制庚辛,无气方发,否则生寅卯月,或自坐长生、临官、帝旺,更多带比肩同类相扶,则能化鬼为官,化煞为权,行运引至印乡,必发富贵。倘岁运再遇煞地,祸不旋踵。

假令甲寅生人为身旺,岁月见庚申为煞旺,柱中不透火制,地支子辰会印成局,则煞生印,印生身,作权贵看。年干露煞与月令时支不同,太岁乃一生之主,最重。如甲见庚年,乙见辛年,又生申酉丑月,柱中金多,大运再行金乡,流年岁君并见,为凶尤甚:若生寅午戌及木旺之月,火制身强,金绝不能为害,则吉。

《经》云:甲逢庚,败凋零,枝叶根枯;乙遇辛,伤消乏,本根苗损;炎炎丙火遇壬,而黑焰无光;灿灿丁红见癸,而辉光自灭;戊临甲位,须防转福为秧;己坐乙乡,自是禄元有损;庚遭丙战,势自倾危;辛被丁伤,克伐为害;壬逢戊土,骞涩难通;癸就己乡,奔波难保。干禄生旺,可以扶持,惟喜刃来,自能合制。

又云:五行遇月支偏官,只许地支一位,多则不佳,四柱纯煞有制,定居一品之尊。略见一位正官,官杀混杂,反贱。四柱煞旺,运纯身旺,为官清贵。又运:身煞俱旺,无制伏,又行煞旺运,虽贵不久。

《继善篇》云:身强煞浅,假煞为权,煞重身轻,终身有损。

《定真》云:七煞如逢财助,其煞愈凶。又云:刃为兵器,无煞难存,煞为军令,无刃不尊,刃煞两显,威镇乾坤。

《四言》云:煞不离印,印不离煞,煞印相生,功名显达。

《妙选赋》云:煞为武艺,印为文华,有煞无印欠文采,有印无煞欠威风。绝妙煞印双全,宜其文武两备。

《幽玄赋》云:七煞与长生乙位,女招贵夫。

《络绎赋》云:煞临子位,必招悖逆之儿。

《千里马》云:七煞有制宜多儿。

《相心赋》云:偏官七煞,势压三公,喜酒色而偏争好斗,受轩昂而扶弱欺强,性情如虎,急躁如风。

《古歌》云:偏官不可例言凶,有制还他衣禄丰,干上食神支带合,儿孙满眼受褒封。

1 阅读:163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