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地招商优惠政策被废止!

影舞月光下 2024-09-24 19:12:48

《关于印发凤凰县产业招商优惠政策三十六条的通知》被废止,《关于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宣布失效

9月23日,凤凰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其中,《关于印发凤凰县产业招商优惠政策三十六条的通知》被废止,《关于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宣布失效,《关于废止凤凰县重点产业项目招商引资政策暂行办法的通知》继续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凤凰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州司法局《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和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凤政办函〔2024〕14号)文件要求,我县对《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凤政发〔2022〕20号)文件中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2年清理之后至2023年12月31日各级各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含县政府办文件)清理结果

(一)《关于印发〈凤凰县医疗救助帮扶补充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4件规范性文件废止。

(二)《关于征用沱江镇王家寨村集体土地的公告》等110件规范性文件失效。

(三)《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等55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四)《关于印发〈凤凰县殡葬管理办法〉的通知》等5件规范性文件需重新公布或修订。

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一)《关于凤凰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2件规范性文件废止。

(二)《关于调整凤凰县中小学校学生伙食费标准的通知》等5件规范性文件失效。

(三)《关于调整我县城区供水价格及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非居民、特种行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等8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四)《关于调整城市建筑垃圾和土石方处置收费标准的复函》等2件规范性文件需重新公布或修订。

上述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规范性文件发布之日起连续计算;需重新公布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重新制定发文,未重新制定公布前,文件不再执行。2024年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不纳入此次清理范围,均为继续有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各单位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凡是未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同时,认真执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管理好经济社会各项事务。

附件:1.2024年凤凰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报告表

2.2024年凤凰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3.2024年凤凰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4.2024年凤凰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5.2024年凤凰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需重新公布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

6.2024年凤凰县人民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7.2024年凤凰县人民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8.2024年凤凰县人民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9.2024年凤凰县人民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需重新公布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

凤凰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6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联。

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印发

0 阅读: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