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证的核发、交易及划转如何进行

碳小俩 2024-09-12 23:11:59

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

绿证(图片来源:国际能源网)

为了规范绿证的核发和交易,国家能源局于2024年8月26日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对绿证的核发、交易、划转、信息管理和监督作出了具体要求。

核发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规定绿证核发的对象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由国家能源局按月统一给项目核发绿证。

绿证包括可交易绿证和不可交易绿证,可交易绿证核发主体为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以及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上网电量。

不可交易绿证核发主体为项目自发自用电量和2023年1月1日(不含)之前的常规存量水电项目上网电量。

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不足核发1个绿证的当月电量结转至次月。

交易

绿证既可单独交易;也可随可再生能源电量一同交易,并在交易合同中单独约定绿证数量、价格及交割时间等条款。

目前可以交易绿证的平台为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以及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中心为北京、广州、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省内绿色电力交易中心为各省(区、市)电力交易中心。

当前绿证仅可交易一次。绿证交易最小单位为1个,价格单位为元/个。

绿证交易的组织方式主要包括挂牌交易、双边协商、集中竞价等,交易价格由市场化方式形成。

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要和各绿证交易平台实时同步待出售绿证和绿证交易信息,来确保同一绿证不重复成交。

划转

绿证划转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执行。在可交易绿证完成交易后,交易平台应将交易主体、数量、价格、交割时间等信息实时同步至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依绿证交易信息实时做好绿证划转,划转后的绿证相关信息与对应交易平台进行同步。

对2023年1月1日(不含)前投产的存量常规水电项目对应绿证,依据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报送的水电电量交易结算结果,从卖方账户直接划转至买方账户;电网代理购电的,相应绿证依电量交易结算结果自动划转至相应省级绿证账户,绿证分配至用户的具体方式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

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对应绿证通过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依绿色电力交易结算信息做好绿证划转,划转后的绿证相关信息与对应电力交易中心同步。绿色电力交易组织方式等按相关规则执行。

绿证有效期2年,时间自电量生产自然月(含)起计算。

对2024年1月1日(不含)之前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有效期延至2025年底。

对于超过有效期或已声明完成绿色电力消费的绿证,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应及时予以核销。

规定任何单位不得采取强制性手段直接或间接干扰绿证市场,包括干涉绿证交易价格形成机制、限制绿证交易区域等。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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