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早的人养老金低,退休晚的人养老金高,这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面临的现实问题。但养老金有差距,不平衡这本身这也是符合社会现实的,绝对的平均主义,不仅在中国很难实现,就是在全世界也不会有绝对平均的事实存在。
养老金的高和低是由多种复杂因素构成的。养老保险制度设计时,有一个根本的原则,那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这个原则本身是按劳分配原则在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体现。这两句话,在理论上没有任何问题,但在实际中,在现实中,由于每个人的立场不同,理解的方式不同,对于结果每个人的认同方式是不同的。
其实我的养老金也不高,与我当年的同事、同学相比,我的养老金不到他们的一半。但因为我懂社保知识,懂养老金计算的办法,所以我并没有怨言。对那些养老金比我高的人,我只能是祝贺,我没有嫉妒,也没有埋怨。
养老保险制度在发达国家是一项非常成熟的制度,西方国家已经实施了上百年,养老保险意识已经深入人心,已经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既吸取了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同时又结合了中国的国情,目前是全世界最大的养老保险体系。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到现在为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时间只有32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只有10年,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是在总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的,在执行过程中,的确也还存在制度设计不完善,制度体系不完整,全国不统一,养老金差距大等问题。
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地区因素的关系,是养老金差异存在的地区因素。比如一个简单的视同缴费指数,由于每个地方的确定办法不同,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确定办法不同,导致同是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养老金存在比较大的差异。
比如四川、重庆的企业职工视同缴费指数,是按照实际缴费指数计算的,这对于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有利的,因为这些人当了高管以后,实际缴费指数达到了300%,但在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实施之前,他们在视同期间其实也只是一个小职员,但由于后期当了高管,他们的视同费指数也沾了后期当高官的光,平均缴费指数就会大幅度提高,甚至最高的可以达到300%。
如果过去是在国有企业,甚至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哪怕他们有比较高的职位,但只要是到了民营企业去工作,由于民营企业的老板要节约成本,养老保险一律按照60%缴纳,那么这部分人的视同缴费指数也只有60%。
同样是企业,到国有企业去工作可以达到300%,到民营企业只能是60%,这个差距虽然从制度上是没有问题的,但对于监督执行是有问题的。养老保险制度规定的是按时足额缴费,但民营企业不按本人的实际工资缴费,而是按照最低缴费下限缴费,已经形成了惯例,形成了事实。虽然不合规,但在这种不合规维权的难度比较大,多数地方的社保部门也是认可企业的做法。这就是执行过程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而且是很难维权的问题。
在比如机关事业的单位退休中人养老金的问题,制度的本意是保低限高,但结果是越早退休的越吃亏,晚退休的与早退休相比相差几大千,与退休的老人相比差距更大。
如果说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的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差距大,是由于缴费指数导致的,缴费年限过短导致的,这让企业职工没有反驳的能力,现实也是如此,企业职工缴费指数就是低,缴费年限真的短,所以大家即使有一个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情愿,也只能默认。
但机关事业单位不同,很多人的工龄也就是缴费年限基本相同,职务职级基本相同,但早退和晚退形成的养老金差距比较大,虽然也是制度规定的,但这个规定的确是不完善,是存在问题的。
如果说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差距大原因是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的,这个问题今后只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养老保险足额缴费的监管就能解决。机关事业的单位从2024年10月开始,按照新办法计算养老金,这种差距也会缩小。
对于中人的养老金,差距大的主要原因,主要来自于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逐年提高,新办法高出老办法的比例逐年提高,新办法高出老办法的基数逐年提高。这个问题如果要纠正起来,的确难度是比较大的,涉及面也太宽。但任何难题,只要有决心,只要想去解决最终也是能够解决的。
综上所述,早退的人养老金低,晚退的人养老金高,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问题的主要根源是退休时的计发基数逐年提高,缴费基数逐年提高导致的。虽然这也符合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但差距过大导致的问题和影响也是比较大的。如何破解这道难题,这涉及到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和体系的完善问题,需要拿出更大的勇气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