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十二时辰”——靠前指导人民调解,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

关注百姓微笑 2024-08-01 16:35:10

近日,晋安区法院与晋安区司法局在第一次交流会商会上签订了《关于协同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签署当天,晋安法院即先行介入,跟进指导人民调解,开启了一场“晋安十二时辰”的司法为民加速跑,高效圆满地化解了一起医患纠纷。

纠纷起因

曹某因手指外伤前往某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要求注射消炎药水预防伤口感染,后曹某出现呼吸急促、神志不清等症状,经现场心肺复苏、120到场协助急救,仍未能挽回曹某生命。后曹某家属与该卫生服务站发生纠纷,晋安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

靠前指导

晋安法院立案庭庭长颜哲晖意识到“死亡案件无小事,医患纠纷极易引发衍生纠纷乃至极端事件,不能拖!”,当日会商会后,他立即带领审判团队前往晋安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靠前协助调处。

当天

14时30分

经全面了解案情后,审判团队干警当即指导医调委的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进一步强化调解的精准性、有效性。

一方面,指导人民调解员通过现场见面、电话联络、视频连线等方式,积极与受害者家属取得联系,从“合法、合理、合情”不同维度耐心细致地阐释医患纠纷相关法律规定及典型案例,引导受害方合理调整诉求。

另一方面,向案涉卫生服务站有关人员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详细解读过错认定、责任分成、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等要件,引导该卫生服务站朝着解决问题的实质方面推进。

17时许

经过晋安法院干警与人民调解员一番不懈的努力,医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愿及方案并签署调解协议,由案涉卫生服务站向受害者家属支付90万元赔偿金以了结纠纷。

次日

10时许

医患双方在人民调解员的陪同下,来到晋安法院,共同向晋安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请求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11时许

晋安法院当场出具民事裁定书并送达医患双方,对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确认有效。

中午12时许

案涉卫生服务站如约将前两笔共计50万元赔偿款项汇至指定账户,剩余赔偿款也将于指定时间赔付到位。

拿到赔偿款的那一刻

受害者家属不禁感慨“没想到会这么快就拿到赔偿款,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自此,一件医患纠纷顺利且高效地化解于诉前,这场不到“十二时辰”的解纷加速跑圆满落幕。

医患纠纷涉及人们的生命权、健康权,却常常存在患者举证难、诉讼成本高、审理周期长、矛盾易激化等问题,近年来,晋安法院注重加强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充分发挥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能作用,通过加强人民调解搭建起医患双方“连心桥”,形成“多元调处在前、司法诉讼断后,直至实现闭环解纷”的医患纠纷诉源治理良性格局。下一步,晋安法院将继续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强化常态化会商交流机制,不断夯实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基础,努力探索多元解纷的新路径新模式,切实提高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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