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女为啥不是肇事逃逸?
从逆行、打人、逃逸这三个铁定的事实,到后来的逃逸处罚撤销,大巴司机成转折关键。
黑衣男子到底是帮了“谁”?
是他告诉小林记下对方车牌号,也是他推开了小林,对于暴躁的路虎女来说,站在车前阻挡确实很不理智。
青岛警方在事件发生后,迅速介入调查,并在首次通报的基础上,发布了更为详尽的《情况通报》,不仅解答了大家心中的疑问,也使造谣者的言论不攻自破。
在28日那天,路虎女司机王某前往医院就医,面对前方拥堵的交通状况,为了赶时间选择了逆行。随后,她的车辆与正常行驶的小林车辆不期而遇,由于两车间距比较紧凑,王某试图通过倒车来调整,方便并入自己的车道。
然而,小林车辆持续前行,未能为王某留出足够的空间让其顺利并入,最后王某的路虎车追尾了旅游大巴,追尾前车肯定是全责,自己的车也需要修理,所以就把怨气发泄在小林身上,这也导致了事态的升级。人家不让你,是你有错在先,说到底小林一直都是正常行驶,不让你是本分,让你是情谊。
29日,王某和大巴车司机取得了联系,大巴车司机也表示车辆损失轻微,不要求王某赔偿了。
这种事故一般都是小刮小碰,不算很严重,互留电话,拍完照就可以离开现场。
既然双方协商一致,警方也就认定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了。
针对王某的逆行行为,交通管理部门也作出了处罚决定。
罚款200元,记三分。
8月30日凌晨一点,警方对王某采取了行政拘留,并不是网传的居家拘留这一说法。王某对自己的行为也表示悔过,诚恳的写下了《道歉书》,并愿意承担小林医药费和赔偿费用。
她也为她的错误买了单,当街殴打没有还手的小林,一连10多个耳光往人脸上招呼,导致小林口鼻流血,最后在网上寻求帮助,这些处罚对王某来说一点都不为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王某的行为并未被判定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小编也是查了一下资料,寻衅滋事罪通常涉及一系列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包括无故挑起事端、随意对他人实施暴力、强行夺取他人财物、恶意损毁或非法占用公私财物等恶劣行径。还有小林验伤报告是轻微伤,如果是轻伤情节恶劣,会被认定为是寻衅滋事罪。
网传王某在家中拘留,这消息简直是胡说八道,听过在家隔离的,头一次听说能在家拘留的。为了开直播博取流量,王某志散布虚假谣言,说路虎女司机在家中楼下被发现,导致公众以讹传讹,最后以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处罚。最开始说她是公职人员,然后在家中拘留,这些谣言也被一一澄清。
有人觉得黑衣男子林某润是在帮路虎女司机,而且他们都是青山村的居民,小编觉得他是公平对待这个事,作为公安民警,发现堵车后,下车查看原因是正常的。当看到路虎女辱骂小林时,他也上前劝说过,但是无济于事,路虎女确实太暴躁了,谁都拉不住。
林某润好心提醒小林,记住这个车和车牌号,不要再纠缠了,看到路虎女在车上准备要走,发现小林还在车前录视频,林某润推开小林可能是因为怕激怒路虎女,毕竟她情绪激动,万一做点什么就不太好了。当时的情况,你就是把她放走,后面警方也能把她找回来。
路虎女表示认罚认赔,十天的拘留出来,以后遇到类似的事,她也应该会冷静一些吧。看到她当时的嚣张,和事后的狼狈,真是鲜明的反差。小林受到的委屈和伤痛,在医院治疗的费用以及各种赔偿,都可以起诉路虎女,这件事情也算是告一段落了,提醒大家,打赢了坐牢,打输了住院,暴力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让事态更加恶化,最终可能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
和没说一样,通篇都是废话
因为女司机有事情她就可以逆行?别人不让就可以打人?我看见过一个视频交警的车直接怼逆行车辆到队尾。
说了这么多,又好像什么也没说。
其实他明确地告诉人们,黑衣男,其实是一名“公安民警”!
都说的啥啊!全是屁话
抽十几个耳光,打流鼻血都不算对别人施暴[笑着哭]
这青岛警方又被翻出来挨骂了啊
小编,本人愚昧,不知你的意思?
你说的算是真话?
还洗?无脑加无德的货色[打脸]
小编你扯淡我也只能把你拉黑了!
这种泼妇如果是在偏辟的地方敢这样可能早就被收拾或者残废了
就怕流氓有文化胡说八道,不讲事非,尽是狡辩。
林某哈哈,现在是干警了 青岛崂山分局,你在逗小孩子们玩吗。早干啥了
洗白水平真好[点赞],不会洗就别接这活嘛。
洗白文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