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受所谓的欧洲版“强迫劳动”法案正式提出等因素影响,光伏板块大跌。周末,天合光能与道达尔之间的法律纠纷升级,道达尔将天合光能母公司和高管被追加列入被告。
今年7月,天合光能公告:“因美国商务部和国土安全局启动的反规避调查以及WRO政策(暂扣令)突变等因素,造成原始协议签订的形势背景发生重大变更,触发双方对新的交货条件重新进行协商,但未达成新的变更协议”。道达尔在美起诉天合,声称其未曾收到组件产品,索赔2亿美金。此次,道达尔修改后的诉讼理由包括:承诺欺诈、欺诈性诱因、违约、不当得利、 违反诚信和公平交易等。天合光能与道达尔之间的法律纠纷,可以说是美国“强迫劳动”法案负面影响的一个缩影,也是中国光伏产品出海受阻的标志性事件。类似的司法纠纷如在未来发生在欧洲,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影响将会更大。01“强迫劳动法案”阻止光伏组件清关,进而影响交货、增加仓储费用2021年6月至今,美国政府以所谓“强迫劳动”为由对国内某企业发布暂扣令(Withhold Release Order,简称WRO),且以执行所谓的《强迫劳动预防法案》(简称UFLPA)以及相关执行策略为借口,为中国企业出口至美国的光伏产品办理清关手续设置障碍。中国的硅料企业合盛、大全、协鑫、东方希望均被列入UFLPA实体清单。如果不能证明所使用的硅料不是来自新疆,则不能清关,即不能进入美国市场。
从今年光伏企业披露的中报来看,这已经对组件出口造成极大负面影响:
隆基绿能称,美国市场受到WRO、反规避调查和UFLPA影响,滞港仓储等费用增长较多,报告期内达到4.65亿元,业务订单和拓展受到一定干扰。
晶科能源称:正在准备产品原材料的追溯性说明文件以证实其产品不适用相关规则,或将相关货物运离美国并出口至其他国家或地区。
天合光能,则更为具体地披露了以涉疆法案为由执行的WRO政策,引发不能按时向道达尔交付组件以及由此引发的2亿美金的诉讼。
据彭博社报道,今年6月以来,美国海关已扣留了多达3GW的进口光伏组件;到今年年底,预计将有多达9至12GW的光伏组件被阻止进入美国市场。
02非新疆硅基本能覆盖出欧美市场需求,证明文件或是重点中国光伏组件海外销售占比大都超过一半,有的占比高达七成,欧洲又是最主要的市场。为保证中国企业顺利出口,能否弃用来自新疆的硅料呢?
新疆因为便宜的电价、接近原料产地,一直是多晶硅企业建厂选址时的重点考虑对象,被列入"实体清单"的合盛、大全、协鑫、东方希望都在新疆建有多晶硅生产基地。
不过,在这一轮多晶硅扩产潮中,企业纷纷选择在非新疆地区扩产:东方希望在宁夏,协鑫和大全青睐内蒙古。
券商统计,2021年底前十大硅料企业(含两家境外生产的企业)多晶硅产能为86.78万吨。目前在新疆的多晶硅主要产能有东方希望的7万吨(按去年产量推算)、新疆协鑫(未并表协鑫科技)的5.69万吨,新特能源的10万吨(技改后)、大全能源的8万吨。新疆的多晶硅产能约为30.69万吨。
如前所述,发展迅猛的海外市场是光伏组件企业扩产的信心所在。2022年上半年,国内TOP10组件企业总出货量99GW,其中全行业出口就高达78.6GW。
因此,就当前硅料供应来看,若要覆海海外需求,短期内非新疆硅的供应或出现紧张。当然,中国光伏企业除了向欧洲、美国出口外,海外市场也包括东南亚国家以及非洲、南美等地。
但是近两年硅料扩产迅猛,按目前企业的计划来看,明年、后年将有一至两百万吨的硅料供应。除新特能源在10万吨产能在准东外,其他新增产能均是新疆以外地区。
叠加当年硅料供应紧张局面,短期内新疆硅、非新疆硅也不是组件企业考虑的重点问题;长期来看,非新疆硅的供应问题,也不会成为企业考虑的重点。
对光伏企业来说,比较麻烦的可能不是多晶硅产自哪里,而是在溯源执行层面是否要求溯源到工业硅粉。
中国的工业硅粉最大的企业合盛硅业主要的生产基地就在新疆。
假如欧洲版涉疆法案执行,中国组件企业产品原材料溯源说明文件必须要证实自身产品不适用于相关规则。否则,将必将影响中国光伏企业在欧洲的出口。
03涉诉案件(含仲裁)已超过20件赶碳号根据公开信息统计,中国前五大组件企业的涉诉案件(含仲裁)目前已超过20件。
近年来,中国光伏企业披露的境外案件,除了由反规避调查以及WRO政策突变等非市场因素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以天合光能与道达尔之间的官司为代表)外,还包括专利纠纷、工程质量、产品质量、其他买卖合同纠纷等。中国光伏企业有的是被告,有的是原告;有胜诉,也有败诉,也有未决诉讼。
其中,较受关注的包括以隆基绿能、晶科能源为主的中国组件企业与韩华的专利权纠纷。
2019年,韩华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向诸多国家法院或者是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诉讼。目前,部分诉讼尚处于未决阶段,部分隆基败诉、部分裁定韩华撤诉。隆基败诉案件主要是指:今年3月荷兰海牙上诉法院认定,荷兰隆基侵犯了韩华专利,判决荷兰隆基六款组件产品不得在欧洲11个国家销售。
04逆全球浪潮中的光伏企业国际化,境外诉讼正面刚
近年来,中国光伏企业的国际经贸关系越来越紧张。
2021年,美国海关依据暂扣令(WRO)相继对我国光伏企业出口到美国的组件产品进行了扣押。
2022年2月,美国“201措施”延长4年。
2022年3月,美国政府发起对来自越南、马来西亚、泰国和柬埔寨四国的光伏产品展开反规避调查。
2022年4月,印度对外国制造的太阳能组件征收40%的基本关税,对电池征收25%的基本关税。
2022年6月,美国UFLPA开始执法。
2022年9月14日,欧盟委员会正式提议禁止所有使用“强迫劳动”生产的商品进入欧洲市场。
在这种背景下,光伏企业的境外诉讼会越来越多。在此之前,中国钢铁、制药、软件、通信等多个行业在国际贸易摩擦中积累了一些经验。
中国光伏企业一开始就是两头在外、中国前五大组件企业四家曾在美国上市,相对而言更熟悉和重视海外政策环境,了解国际规则。天合光能被起诉后,就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提出管辖权异议:天合美国、天合瑞士在伦敦提起对道达尔相关方的仲裁反诉;天合光能和天合美国在美国诉讼案中提出申请,要求驳回美国诉讼案中的所有索赔,并下令强制在伦敦对原告的所有索赔进行仲裁。中国光伏组件企业在遭受到不公待遇甚至司法诉讼时并没有恐慌,而是积极应对,令人欣慰。
逆全球化浪潮中,中国光伏企业作全球的行业领导者,仍需做好应对更多国际纠纷的准备,做好政策与法律风险预判,招募熟悉国际法律与贸易规则的专业人才,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等防御性工作等,一旦被侵权,就能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全球能源危机及双碳背景下,欧美国家特别是能源严重短缺的欧洲,居然也以所谓的“强迫劳动”这种拙劣的借口,向中国光伏企业发难,阻止中国光伏组件的出口,可以说是损人不利己,最后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中国光伏企业对这些逆流也不应抱有一些网开一面的幻想。打铁全凭自身硬,积极应对是唯一良策。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