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应多交税,董明珠的提议要实现了。
这两天,有几条消息非常引人注目,一个是今年前5个月个人所得税同比下降了6%,另一个是前5个月全国卖地收入同比下降14%。再加上各地倒查企业税费的事情,是不是看出来点什么?
而在6月24日,有一条更劲爆的新闻,个人所得税APP的“收入纳税明细”,新增了5个项目,也就是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很多人看到之后第一反应是:这是要加税了吗?官方说主要是查询、展示的作用,并不改变汇算清缴方式。
但事情恐怕没那么简单,我们的个人收入被分为9大类,每一类的税率不一样。大多数人只有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使用权费这四类,也就是我们的综合所得,税率根据收入高低,从3%到45%。
后面五类中,经营所得税率从3%到35%,剩下的四类收入的税率统一为20%。
在我们的企业家中,有不少人喜欢搞1元年薪制,贾跃亭搞过,刘强东更是说10年,每年只拿1元年薪。当时很多大聪明对他们一顿夸,说真是好老板。
殊不知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避税,如果拿个几百万,上千万年薪,得交45%的税,但是如果是分红,只需要交20%。所以你也看到了许老板年薪只有25万,分红却有500多亿。
这里面就暴露出了一个问题,普通打工人老老实实交税,但有钱人却有各种办法避税。上面当然也知道这个情况,在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的《税务研究》杂志公众号上,之前发过一篇文章,谈到了我国个税存在的问题,其中一条说到,经营所得和资本所得等仍旧实行分类征收,不能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会造成所得来源多,收入总额高的人少纳税;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多纳税的现象。
所以建议将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资本所得陆续并入综合所得。
而在去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今年三月的两会上,都提到了要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今年7月召开的重要会议,核心议题之一就包括财税体制改革。
信号已经不能再明显了,再加上前面的新闻,卖地收入和个税收入都大幅下滑,怎么办?之前董明珠就曾多次说普通人5000元不够生活,富人应多交税。
一旦将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加入综合所得,富人的收入所得,最高45%的税率是跑不掉的。富人多交税是必然的,个税收入也能大幅提高。
以后看还有哪个富豪要作秀,搞什么1元年薪,至少堵住了富人的一部分避税渠道。
当然,很多人可能会问,普通人会不会有影响?还真有。
这里面的利息所得包括了存款利息,但是国务院之前宣布从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之前是按20%征收。所以,这一次不知道会不会重新征收,毕竟银行里的存款实在太多了,把钱逼出来消费,不就能促进经济发展。
另外一个是财产租赁所得,一些有多套房,并且在出租的人,特别是很多城中村的房东,租金都是进个人账户,也没有开发票,所以,大多数是没有交税的。
现在算入了综合收入,你每年去搞汇算清缴,如果不交税,一查就能发现。所以,这些个人出租户,必须得交税了。所以,一旦房东交税了,他们就很有可能将成本转移到租客身上。
不过,如果真的这么改革,还是非常支持的,富人就应该多交税,能者多劳嘛,多为社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