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中:
“玫瑰是离婚三次、到49岁半还有人排队追求的那种女人,她的命运注定是这样,倾国倾城的尤物,往往身不由己地成为红颜祸水,也是命运。”
玫瑰是渴望浪漫爱情的,她不会轻易的爱上一个人,一旦爱上义无反顾。
周世辉为她背井离乡之后,玫瑰在17岁生日派对上认识了庄国栋。
初恋庄国栋。他长相英俊,气质迷人。
玫瑰深深的爱上了他,这是她头一个爱上的男人,但当时的庄国栋已经有了未婚妻。
张国栋和未婚妻感情非常好,未婚妻长的也漂亮,是一个画家。
玫瑰对庄国栋念念不忘,并成功约到了他。
庄国栋,学历好,工作好,品位很高,衣着、打扮仪态都无懈可击。
他喜怒不形于色,心思深藏难测,因而显得孤傲而难以亲近。
而黄玫瑰见到他非常温柔,还有点紧张,她从来没有对别人这样过。
玫瑰对他是仰慕的,爱他不能自已。
原著中玫瑰:
“这是我生平头一次,觉得一个人所作所为对我的喜怒哀乐有所影响,他们说爱情是这样的。”
周世辉不懂爱情,玫瑰的哥哥黄振华也不懂爱情。
他们都是到了一定年龄的时候便结婚生子。
在玫瑰眼里,爱情完全不能控制选择,来了就是来了。
玫瑰最后一次见庄国栋,是她在自家的书房里。
她和庄国栋在亲密的跳舞。
对于庄国栋而言,玫瑰的执着如同烈火燃烧。她为他初次尝试转变,长发如丝,衣袂飘飘,言谈举止间少了少女的不羁。
每次与庄国栋相约,她总是紧张又兴奋地挑选衣物鞋履,每一次的亮相都让人印象深刻。
就在玫瑰和张国栋热恋的时候,张国栋却和未婚妻要结婚了。
对于深爱他的玫瑰来说,她是接受不了的,但她又没有改变事实的能力。
为了泄愤,玫瑰把庄国栋的家拆的稀烂。
事实上,他们两个人虽然是一见钟情,但庄国栋并没有碰过玫瑰。
事件过后,玫瑰陷入了沉默,意志消散,身形日渐消瘦,如同凋零的花朵,失去了生机。
失恋的痛苦,我想大家都有体会,那种痛处如影随形,但人的天性却又如此矛盾,明明伤痕累累,但仍然盼着可遇不可求的爱情。
张国栋结婚了,玫瑰的心也死了。
与方协文结婚。带着伤痛,她去了纽约,尝试新的生活。
不知道是什么改变了玫瑰,除了成绩好外,她所有的都变化好大:
不拘小节;
不缺钱,却住进了贫民区;
学会了家务活,包括做饭;
空闲的时候帮外国太太打理家务、照看婴儿;
脾气变得非常好;
关键是胖了30斤。
如果是在以前,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但她却发生了。
庄国栋对她的伤害太大了,此刻的玫瑰,普通的不能再普通。
往日的光彩不再。
看看她现在的变化就懂了:
她与庄国栋之间的纠葛,如同刻在心底的烙印,无法抹去,无法遗忘,一触即痛。即便时光流转,那件事仍旧深深烙印在她的心中,难以释怀。
她选择了和方协文结婚。
方协文这个人怎么说呢?
原著中主要表达的就是说他相貌还不错,但比起玫瑰以往的追求她的人差的太远了。
但他也是有优点的,他品学兼优,家中环境也好,只有两个哥哥都事业有成,父母又还年轻,一家人都入了美籍。
关键是方协文很照顾玫瑰,在玫瑰的心里,她始终清楚的知道:
“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所以,玫瑰对方协文无爱,但却可以选择结婚。
在哥哥的眼里,那就是一朵玫瑰插在了牛粪上。
婚后,玫瑰生下一个女孩。
七年后,玫瑰带着女儿、丈夫回到香港。
现在的玫瑰完全被家庭拖累,又有了很大的变化,原著中,对玫瑰的描述:
“穿着普通的一套衣服,带着假金耳环,头发放下来了,非常油腻,不是很胖,但是脂肪足够,把她脸上所有具灵气的轮廓填满。”
很多人以为结婚是找到了避风港或者说是一种逃避,因为结婚就可以平静的过日子了。其实不然,对于很多人来说,挑战在婚后才开始,夫妻间往往隐藏着复杂而虚假的情感纠葛。
为什么呢?因为不爱呀,一个互相有爱的夫妻是可以包容很多缺点的。
她和方协文的生活缺乏爱情,没有乐趣。
原著里很形象的写出了玫瑰的日常生活:
购买七元一条的牛仔裤,再批量购入30条带回美国慢慢穿,又或是买50元的皮鞋。
之前的玫瑰可是万人迷呀。
离婚。直到母亲的去世,她才醒悟了,她要和方协文离婚,跟着自己的心走。
在玫瑰30岁的时候,薄家敏认识了她。
薄家敏这个人物就简单说一下吧。
薄家敏震惊于她的美貌。
他是玫瑰哥哥黄振华公司的员工,他过来给玫瑰改造房子。
只保留了她和庄国栋跳舞的书房没有改动。
而这小小的书房,是玫瑰度过了一生非常快乐的时间。
这就说明了她始终忘不了张国栋。
薄家敏仅仅见了玫瑰一面,就深深的爱上了她,说鬼迷心窍也不为过。
为此,他和女朋友分了手。
一个30岁的女人,还有一个孩子,还是一样的有吸引力,薄家敏不在乎。
总之一句话,他爱玫瑰,患得患失,为了玫瑰,他是愿意死在她的绿萝裙下的。
只是玫瑰不喜欢他而已。
她把十年的好时光都给了方协文,而玫瑰离婚并不是什么因为第三者。
只是和方协文一起生活不愉快,从认识他那天开始她就没有开心过。她和他结婚只是为了逃避。
虽然对方协文不公平,可是他愿意!
玫瑰已经付出她一生光阴中好的十年,方协文不亏!
玫瑰和方学文的离婚并不顺利,方协文还想挽救这个家庭。
玫瑰下决心做的事,不管方协文同不同意都没有用。
原著中说:方协文是个绝望的人物。
也是,现在的他没追求,没理想,也不会社交,更不修边幅,也不控制体重,任其发展,他还觉得自己有很大的优越感。
关键的是他和玫瑰母女没有过深的交流。
反观玫瑰,他和方协文简直是两个世界的人。
黄玫瑰非常聪明而又低调,她在美国的十年读了三张文凭:法律、纯美术及欧洲文学。
她学识丰富,却没有知识分子的矫情,大多数女孩子只要有一点点成就,便自以为受过高深的教育。
所以,她低调,知世故而不世故。喜欢玫瑰这个角色了。
原著中的玫瑰太好了:
“有一种女人,她是那种任何男人都会认为她为红颜知己,而事实上她心中却并无旁骛,一派赤子之心。黄玫瑰就是这样的人。”
谁也想不明白,玫瑰竟会与这样一个男人度过十年,现在的玫瑰自己也想不通。
还有,当年庄国栋明明是要结婚的人,为什么脱了鞋子赤足与玫瑰在书房里跳舞呢?
其实,也不难解释。
当年的玫瑰和庄国栋一见钟情,两个人互相爱着,但张国栋却更爱自己,更愿意享受被爱,而不愿意付出爱。
他选择了和不爱的人结婚。
而敢爱敢恨的玫瑰受伤后已经没有力气去爱别人了。
她效仿庄国栋和不爱的方协文结婚了。
她以为会一直和谐下去。
随着年龄的增长和了解,不久后发现,爱人有着一种苦涩的愉悦,而被爱却除了窒息般的束缚外,只剩下沉寂的沉闷。
所以,她不爱方协文,决定离婚。
但方协文是爱她的,只是他这十年满足于现状,跟不上玫瑰的脚步,差距越来越大还不自知。
他坚持不肯与玫瑰离婚,还想控制玫瑰,希望跟他回去。
原著中玫瑰说:
整件事是没有可能的,我即使死在你跟前也要离婚。
世间之人,往往为面子所困,循规蹈矩的、胆小怕事的、依赖他人的、互相算计的,能共度余生也不少。当爱情不再,有人勇敢离去;有人默默坚守,携手白头。
就看自己想过什么样的生活了。
与薄家明真爱。直到玫瑰遇到了薄家敏的哥哥薄家明。
但薄家明得了重病。
一个找了半辈子,找到了他,他的生命却只剩下三个月。
一个可遇不可求,遇到了她,但却没有未来。
而玫瑰为了和薄家明相爱这仅有的三个月,她毅然决然放弃了女儿的抚养权,和方协文离了婚,女儿被他带走了。
对于薄家明来说,玫瑰带给他生命中的最后光辉,在自己的弥留之际,他也遇到了那个可遇不可求的人。
写在最后。薄家敏对这个结局是心灰意冷的,他选择了和女朋友复合很快就结婚了。
他对自己以后的人生也定义:我已是一个死人,幸福与我无关,只剩无边无涯的荒凉。
只是薄家敏还没有悟透,再爱玫瑰,也得不到她!而选择和女友结婚,这是不是又害了她呢?
他的心里始终意难平。
一个人的单相思不应该止损吗?
而庄国栋当年错误的选择,也将会是一个悲剧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