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热的夏天,三五好友喜欢聚在一起吃点烧烧烤喝点小酒,生活非常惬意。
然而,6月16日晚上,在河北秦皇岛建国路护城河南边一个小院子里,一名头戴鸭舌帽40岁左右的男子,在吃饭的过程中,突然起身双手各拿一把刀,见人就砍,而且每一刀都朝着头上砍,明显是想要对方的命。
从流传的视频可以看出,一名男子站在马路中间,右手上臂鲜血直流,他打电话告诉家人:我刚才被人砍了。
根据现场一位知情人爆料,被砍的有10多个人,当时来了10辆救护车,特警都出动了。
那么,凶手作案的动机是什么?他和被被砍的人之间有何矛盾?
一位居住在案发现场的人透露:凶手一共砍伤20多人,而且作案的地点不是同一个地方,凶手是边跑边砍人。
至于凶手为何这样做,这位知情人表示:凶手患有精神病。如果真如此那就更恐怖了
有人说,凶手在砍人的同时,把自己也砍了。
警察来到后,在群众的帮助下,很快将凶手控制住,带走了。
根据另外一名知情人透露,尽管造成了多人受伤,但没有人员死亡出现,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事情发生之后,有记者联系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得到的回应是:确实发生了故意伤人事件,但受伤人员没有网上说的那么多,目前凶手已经被控制,后续等待官方通报。
具体有多少人受伤,官方目前还没有透露,但是一位本地居民表示真正受伤的有11人,没有人死亡。
如果凶手真是精神病患者,那么他在病发时做出伤人的事情,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那么11名受伤人员是不是就白遭罪了?其实不是,尽管凶手是精神病患者,但他只要有监护人,那么监护人就应该为伤者承担责任。
近些年,不少凶手在作案后,都称自己患有精神病,好像精神病成为了免死金牌一样。
是不是精神病不是凶手说了算的,而是要经过国家的专业机构鉴定的。如果凶手真的是精神病,还要证明对方在作案时刚好处在精神病发作时期,否则也要承担责任。
本案中,最无辜的自然是那么11名受伤者,他们没想到在外面吃顿饭,竟遭如此横祸。看来以后在外面,还要多加强个人安全。